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全省法院第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重点创建对象和创建对象的通报》,渝水区人民法院仙女湖人民法庭被确定为第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重点创建对象,系新余市唯一获评“枫桥式人民法庭”重点创建对象的人民法庭;良山人民法庭、罗坊人民法庭、高新人民法庭被确定为第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对象。
下一步,渝水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凝聚各方力量,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推动调解前移、内外联动、源头发力,做深做实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多元化解、高效化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渝水篇章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