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文摘   2024-09-02 20:51   江苏  

红星新闻记者日前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咸阳当地某男子将一女子杀害后抢夺其钱财,并将尸体抛入渭河。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经依法审判,该男子以抢劫罪被判处死刑,于8月16日已被执行死刑。根据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死刑布告显示,抢劫犯朱某,1981年1月3日出生于陕西省咸阳市,初中文化,劳务人员,居住在咸阳市渭城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24年8月16日在咸阳市将罪犯朱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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