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之窗 | 《检曰》:网恋的你 诈骗的“TA”

政务   2024-10-12 16:20   山东  


网络一线牵,珍惜这段缘。谈恋爱吗?骗钱的那种。不少人以为在网上能找到真爱,没想到聊天还要不断地爆金币.......甜蜜“网恋”分分钟变成“阴影”,搭讪聊天,制造暧昧,成为男女朋友。然后,各种理由开始要钱。当“金钱”消失后,“梦中人”方才惊醒。本期《检曰》聚焦交友诈骗,揭开网络“伪恋爱”的面纱。



以“网恋”为名,行诈骗之实。视频中,王某在网络上进行交友,通过转账的方式不断地被套取钱财,最终落得人财两失的结果。面对这种情况,检察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要轻信网友打造的“人设”,在网友索取钱款时务必提高警惕,认真核实对方身份,避免掉入“温柔陷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视频 | 韩雪

编辑 | 高宁

统筹 | 赵小雨

审核 | 贾建 丁洪亮

高新之窗第287期 《检曰》第一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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