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经营主体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随着年报季来临,年报诈骗分子也悄悄开始活跃起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温馨提醒:年报不收费,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
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再次提醒,如果经营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及收费电话,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信用修复”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收费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如遇疑似诈骗情形,立即拨打110报案,或通过国家反诈中心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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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陈 昕
责编:聂吉敏
校对:邓秀均
来源:人民网 玉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