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严守生活纪律,应当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严防行为举止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应当有公序良俗意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但在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忘记了党员第一身份,存在插队、破坏公物、寻衅滋事、辱骂他人、打架斗殴、发表不当言论等行为,更有甚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行为不检点……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某高校二级学院院长张某,中共党员。2024年3月,张某自驾外出游玩,在加油站加油时插队,被其他排队车主责骂几句后,先后三次下车对责骂他的车主扇耳光,网络曝光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调查,张某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某县文广新局原局长田某等人到广播电台商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演出活动有关事宜。午餐期间,田某违规饮酒。午餐后,田某与司机到省广电局停车场取车,发现自己乘坐的车辆被另一轿车堵住无法驶离。他拨打了后车车主张某的手机,对方没有接听,他便直接将后车上的雨刮器掰断扔到地上,然后跑到广播大厦的10楼办公室寻找张某,并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随后,保安赶来,将其带下了楼。车主张某回到广电局院内,听说自己的车被损毁,立即拦住准备离开的田某要求赔偿。田某先是坐在车里大骂,然后下车厮打张某,张某被扯拽了20多米,胳膊多处淤青红肿。此事被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通过调查取证、核实其违纪情况后,田某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4年1月2日清晨,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因大雾启动恶劣天气交通管制应急预案,并设置查车点疏导交通。当日7时34分,有人在由众一山水城小区业主组成的名为“众一大家庭1号群”的微信群中发布了警察查车的信息,提醒大家注意安全驾驶。7时45分,昵称为“路漫漫”的某区某镇民生中心主任江某在微信群中先后7次发表辱骂警察的不当言论,引起微信群成员不满。江某在微信群中发布辱骂警察的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某镇人民政府给予江某警告处分,并免去其职务。
孙某某,中共党员,N市X局副局长。其妻子为Y局工作人员尚某某,生活中因看护孩子问题与孙某某的母亲产生矛盾,在小区楼道内对孙母实施扇耳光、脚踢等殴打行为。对此,孙某某不仅不加以制止,反而帮助尚某某对母亲进行殴打,且对周围群众的劝阻置若罔闻。两人的这一行为被人录制下来发到网上,引起一片哗然。N市纪委立即对孙某某、尚某某进行立案审查。孙某某、尚某某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公职人员,殴打其母亲(婆婆)的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予孙某某、尚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参与或者支持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参与赌博的;
(四)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五)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
吸食、注射毒品,组织赌博,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三)参与赌博活动的;
(四)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吸食、注射毒品,组织赌博,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处分。
党的性质决定了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党员是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是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群体,党员的党性修养和道德水准对社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明大德才能识大体、守公德才能做君子、严私德才不会走错路。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先锋,做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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