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平安区统计局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聚焦重点内容、抓住重点群体,有方向有层次地推进宣传,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的热潮。
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培训。通过局长领学、重点剖析、实例讲解,帮助大家深刻理解新修改《统计法》的立法精神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的意识。突出重点学,通过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党组中心组重点学、网络专题解读学,重点学习新增加的三条以及修改的二十一条内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新修改《统计法》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恪守统计职业操守,真正把《统计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多样化营造学习宣传氛围。利用线上平台、微信群等,发布新修改《统计法》学习资料和解读文章,方便干部职工随时随地学习;同时,利用“统计开放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共驻共建等活动扩大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修改《统计法》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向政府机关、重点企业、调查对象等发放统计宣传手册,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浓厚社会氛围。
将新修改《统计法》精神贯彻统计工作始终。持续增强法治思维,把新修改《统计法》的各项要求切实贯彻到统计调查、数据审核、数据报送、企业入库等日常工作环节。在持续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学习贯彻宣传工作的同时,将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作为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在数据审核、上报等具体工作中严守《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26个不得”的红线,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纪法意识,为依法统计、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坚实保障。
通过近期系统全面的学习,全体统计干部职工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实践要求有了更加清晰而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统计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为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奠定了基础。
监制 | 张青明
审核 | 赵 瑛
编辑 | 李海钰
来源 | 区统计局(祁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