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林洋能源(601222)发布《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拟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约5.47亿元(含税),展现出公司对股东回报的高度重视,以及在复杂市场环境下的稳健经营策略。根据公告,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8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1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1月22日。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在上海主板上市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业务涵盖智能、储能、新能源三大领域:包含智能配用电产品及解决方案,电化学储能产品及系统集成解决方案,N型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制造,投资、建设、运营光伏电站,光伏EPC和运维及增值服务等。经过近三十载不断耕耘,林洋能源已成为智慧能源领域极具竞争力企业之一。
截至2024年6月底,林洋能源公司累计开发、建设光伏电站超5GW,储备光伏项目超4GW,运维新能源电站超14GW;储能业务项目储备超6GWh;林洋智慧能效管理云平台已接入大型工商业用户数达5300家,在线运行的能效采集终端达48,200台,平台管理的用户年用电量达100亿kWh;营销网络覆盖全国,遍布世界五大洲,运行在全球各地电网系统的林洋品牌电表及电力终端超过1.5亿台。
责任编辑:菠萝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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