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湟源县公安局牢固树立“防范在先,警务前置”的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采取“三项措施”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赢民心、解民心、知民意,努力实现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
全面跟进研判,落实矛盾纠纷先手处置
一是快速处警调解。进一步完善接处警工作,各中心派出所结合指挥中心推送的警情研判报告,常态化对日常接处警警情进行排查,对涉及矛盾纠纷的警情及时跟进了解情况,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第一时间开展风险评估,确保对各类矛盾纠纷警情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控制在萌芽。二是全面排查研判。发动社区村干部和信息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动态监测,开展地毯式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并建立台账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共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83起,化解率达100%。
加强理论实践,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法制大队牵头通过定期讨论培训等模式,组织全体民辅警进行矛盾纠纷调解类法律法规常识学习,使每一位民辅警都成为懂法律、解民意、善调解的多面手。二是强化实践操作。坚持召开警情分析会,挑选出难化解、存隐患的矛盾纠纷,民警针对案例开展讨论互评,制定化解“方案”,以“理论+实操”的方式来提高民警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研讨会10余次,通过研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
多元化宣传,强化普法教育全覆盖
一是深入辖区宣传。充分利用法治进校园、进村庄、进场所等活动深入群众,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事例,以案说法,加强群众普法教育,为群众分析利弊,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确保引导群众合理、合法、理性维权,有效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依托网络宣传。利用与辖区村庄及企业组建的微信群通过图文、视频等方式,不定期推送法律知识和矛盾调处案事例,加深群众对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法规的了解。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0余次,覆盖群众达30000余人。
来 源:指挥中心
审 核:刘海成
校 对:张晓丽
编 辑:周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