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关于2025年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的通告

时事   2025-01-26 16:11   天津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

2025年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经武清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就2025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燃”)、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限燃”)通告如下:


一、武清区禁止燃放区域


以下区域实施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二)道路、桥梁、地道、涵洞、隧道、输变电设施、高压线及其他电力设施、煤气站、燃气管线、燃气调压站及其他燃气设施、加油加气站、木柴堆、柴草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周围100米范围内;


(三)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公园、养老机构、旅馆、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群体集体活动场所、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建筑物的房顶、楼道、阳台、窗口、室内及建筑工地;


(五)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


(六)绿化草坪、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七)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津北森林公园、产业园区厂区内及周边。


二、武清区限制燃放区域及时间


禁燃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为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内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具体时间为:1月28日(除夕)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每日6时至23时,1月28日(除夕)当晚可以延长至次日2时。


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武清区全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未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情况下,一旦因烟花爆竹燃放造成辖区空气质量指数明显快速上升,并已接近中度污染水平时,区内立即启动紧急管控措施:杨村街道、东蒲洼街道、徐官屯街道、黄庄街道、下朱庄街道、武清开发区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通报情况,各街道办事处、武清开发区第一时间对辖区开展全面排查,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各有关部门依职责做好管控,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


四、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的宣传和管理,教育广大群众遵守本通告,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五、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25年1月24日









来源:美丽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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