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衡南县某商业银行报警,称罗某于2019年1月29日在其银行申请办理一张信用卡,2021年11月,该卡到期后,罗某一直没有归还借款。截至2024年6月26日,罗某共透支本息10万元。
接到报警后,经侦大队随即开展立案侦查。经查,罗某有固定工作,且每月均有工资收入,具备偿还能力,银行多次催收后,其均拒不还款,已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
2024年8月13日,罗某迫于公安机关压力主动投案自首,并归还所有透支金额。罗某交代,当初到银行办理了信用卡,把钱借给朋友投资后,本金一直没有收回来,加之自己对银行的催缴不当回事,认为欠着欠着也没多大事,没想到竟触犯了国家法律。
目前,嫌疑人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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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超额或超期、经银行两次催收后
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在刑法上被视为恶意透支
请广大居民谨慎合理使用信用卡
量力而为,及时还款
切勿不以为意
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