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高速交警唐山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京哈高速哈尔滨方向185公里处,两辆重型货车发生追尾事故,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后车驾驶人受轻伤。
路面公共视频显示,前车驾驶人王某岩驾驶货车在第三车道及应急车道低速行驶,驾驶人王某青驾驶货车从后方驶来未减速径直撞上前车。
据了解,前车驾驶人王某岩驾驶过程中车辆发生故障,但其未及时停车检查维修,而是在第三车道以10公里/小时的速度低速行驶;而后车驾驶人王某青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一边开车一边找水杯,没有及时发现前方低速行驶货车造成追尾事故。
经认定,后车驾驶人王某青因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前车驾驶人王某岩因低速行驶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同时,民警对两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