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通报了2023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石台县再获“轻微变好”等级,且综合得分在全省15个参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评价的县域中排名第一。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的主要内容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局部自然生态变化四个方面,其结果直接关系到中央财政对我县转移支付资金的力度,对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和增强保护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石台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投入,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巩固提升。
“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实施以来,我县考核评价结果稳定向好,其中2022年考核评价获“基本稳定”结果,2021年和2023年考核评价均获“轻微变好”结果。
石台县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省各项考核要求,围绕考核目标,紧盯时间节点,“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抓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考核工作,力争在2024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来源:石台生态环境
编辑:王慧
审核:江雪飞
监制:孟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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