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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部长陆治原介绍各项民政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并围绕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等方面内容回答记者提问。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特别是广大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作为首要任务,把群众关切作为“晴雨表”,把群众满意作为“度量衡”,着力保基本、兜底线、防风险、促发展,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切实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建立了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做好预警和救助帮扶。我们将流动儿童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为城镇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权益保障、日常照护、关爱帮扶等服务,做好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养育、教育、医疗康复等一揽子保障服务。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临时遇困群众及时提供救助,筑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是发展基本社会服务,加快提升养老、区划、婚姻登记等服务管理水平
我们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针对广大老年人基本需求,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医疗资源”融合发展,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履行老龄工作协调职责,推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同时,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推进乡村地名上图、农产品上网,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我们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在全国21个省(区、市)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三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作用
支持成立科技类、服务性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全国各类社会组织已经达到88.3万个。引导社会组织结对帮扶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慈善法,引导慈善力量积极参与扶弱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今年以来各类慈善组织向重点受灾省份捐赠款物达近30亿元,有力支持了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
新征程上,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在有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基础上,下大气力解决“好不好”、“优不优”的问题,努力谱写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更好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民政领域改革作出具体部署。我想请问一下,民政部门承担了哪些改革任务?下一步将如何推进落实?
陆治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作出部署,主要涉及社会救助、儿童权益保障、残疾人关爱服务、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强化问题导向,突出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健全四个体系。
第一个是要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我们加快制定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等制度文件,完善这些领域的顶层设计,推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等领域加快立法。
第二个是要健全服务保障体系。着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在服务对象上,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将保障对象从特定群体向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转变;在服务内容上,改变过去对特殊困难群体以资金物质保障为主的方式,逐步向资金与服务并重、物质与精神帮助兼顾转变。同时,研究制定“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补齐民政服务设施短板,盘活存量资源,优化服务资源配置。
第三个是要健全监督管理体系。抓紧在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发展、养老服务等领域制定一批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推动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运用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手段,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监管,促进相关领域健康发展。
第四个是要健全社会参与体系。从主要依靠政府资源,逐步向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发挥市场、社会等多方力量作用转变。加强工作手段创新,从传统服务方式向法治化、标准化、数智化方式转变,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中国社会报》记者:截至2023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97亿。请问,民政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工作打算?
陆治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近年来,民政部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建立了我国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养老服务出现四个转变:一是从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为主向服务全体老年人转变;二是从政府供给为主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供给转变;三是从机构养老为主向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转变;四是从兜底保障、生活照料向更有质量的医养康养相结合服务转变。
人口老龄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正视的现实问题。这里面既有挑战,也有机遇。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强和改进老龄工作,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在老龄工作方面,我们将认真履行全国老龄办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职能,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合力。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机制,编制实施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强化“老有所依”的资金保障,夯实“老有所养”的服务保障,完善“老有所为”的制度保障。会同有关部门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在优待政策、文体活动、法律服务、志愿服务、科技助老、金融惠老等方面,每年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些老年人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
在养老服务方面,我们将着重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就像上学有学校、看病有医院一样,养老服务同样要有相应的机构设施网络,重点建设县(区)级综合养老服务平台、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构建贯通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也就是说要把服务网络体系全面建立起来。
二是优化服务供给格局。顺应绝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的习惯和意愿,培育建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上门服务,巩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地位;聚焦老年群体需求,发挥社区养老服务依托作用,发展社区日间照料、社区老年食堂、康复护理等为老服务项目,让老年人实现在“家门口”就可以养老;强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发挥养老机构创新示范、服务技能培训、设备推广应用等作用,加强残障、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等,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相贯通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三是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作用,形成事业带动产业、产业支撑事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扶持培育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发展壮大银发经济。
四是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对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老年助餐、养老社区等新兴领域的监管制度规则,我们要加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项目、流程、价格公开透明,提供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让老年人安心、放心。
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有效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到2035年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让广大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介绍一下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未来工作重点是什么?
陆治原:大家非常关注社会救助工作,因为它不仅是民政部门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纾民困、惠民生、促和谐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民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健全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目标,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推动落实,为困难群众筑起一道兜底保障安全网。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抓好社会救助工作。
第一,聚焦兜住底,构建梯度救助格局,做到覆盖全面。我们加快建设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健全监测预警的指标体系,动态掌握低收入人口的有关情况。在认定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基础上,我们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形成按照困难程度分层管理的梯度救助格局。
第二,聚焦兜准底,实施靶向救助,做到精准施救。我们和有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运用数据比对,特别是运用“大数据+铁脚板”,推动社会救助实现“人找政策”与“政策找人”相结合。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进核对信息系统全国联网。指导地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规范落实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精准对接救助供需,有力有效实施救助帮扶。同时我们正在开展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差异化救助需求。
第三,聚焦兜牢底,充分发挥体系优势,做到协同高效。我们发挥好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有效统筹部门间的救助资源,形成救助合力。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统一认定、各职能部门分类救助帮扶工作机制,比如说就业救助是由人社部门来提供,教育救助是由教育部门来提供,医疗救助由医保部门来提供。实现低收入人口信息“一门入库、动态监测,分层管理、因需推送,分类帮扶、结果反馈”这样一个闭环的工作机制。我们建立了“一户(人)一条救助链”,形成弱有众扶的“一张幸福清单”。
我们将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改革,推进社会救助立法,建立健全覆盖全面、分层分类、资源统筹、综合高效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建立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让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障。
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就老年助餐、“乡村著名行动”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在家门口开设老年食堂,解决了不少高龄、独居老人的吃饭难问题,请介绍一下老年助餐工作自部署以来取得了哪些进展成效?下一步打算如何推进?
唐承沛:正像您刚才提到的,助餐是老年人排名靠前的服务需求。一些老年人尤其是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面临着做饭难、吃饭难的问题,老年人烦心、家里人操心、社会上挂心。党中央高度重视老年人助餐服务,去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今年又列入全国老龄委为老民生实事。各级民政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老年助餐服务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扶持政策加快推出。今年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引导资金,支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各地结合自身财力和实际情况,为老年助餐服务提供优惠措施,为服务企业和经营主体提供扶持政策,同时鼓励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人士积极参与,通过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社会捐一点等方式,为老年助餐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二是服务网络不断拓展。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助餐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采取依托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功能、整合利用社区闲置资源、改造既有设施等方式,新增老年助餐点,扩展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一些地方已经形成了十五分钟老年助餐服务圈,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助餐服务。
三是助餐模式日益丰富。各地在老年助餐工作实践中,因地制宜发展形成了养老机构+助餐,过去养老机构的餐饮服务只管机构内的老人,现在通过拓展功能,可以向社会上的老人提供助餐服务,这就很好地利用了现有资源。还有社会餐饮+委托服务、社区食堂+老年餐桌、中央厨房+专业配送、线上平台订餐+线下送餐、餐桌+课桌等老年助餐模式,有些老年食堂吃饭的时候桌子是餐桌,吃完饭以后又变成了课桌,给老年人普及一些健康养老等方面的知识。这些都为老年人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助餐选择。
四是质量安全持续加强。各地着力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建立民政牵头、多部门参与、属地负责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助餐要安全,首先就是食品安全,要确保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总的看,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取得积极成效,受到广大老年人普遍欢迎。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序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扩面提质增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坚持公益属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突出“助”的功能,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重点服务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刚需,帮助经营主体降本增效,实现持续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坚持从老年人需求出发,尊重老年人意愿,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确定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稳步拓展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
三是进一步推广经验模式。指导各地用好中央引导性资金,着力打造一批优质助餐点和服务品牌,培育一批专业化、连锁化、规模化助餐机构,创造更多可感可及可持续的助餐模式,把老年助餐这件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中国日报》记者:最近我们有关注到民政部在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让很多乡村里的小街巷、小店铺都可以在手机地图上搜索到,请问能否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唐承沛:乡村地名是乡村治理的“数据底座”,是城乡交流交往的基础信息,承载着一方百姓的美丽乡愁,传承着一方水土的历史文化。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乡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不断优化,对乡村地名的数量密度、标准化程度、文脉传承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民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聚焦乡村地名建设不充分的问题,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著名”一词,既体现命名设标的工作任务,是动词,也强调“有名、闻名”的目标导向,这是副词。主要是以地名采集上图为牵引,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设标、文化保护、信息服务、应用赋能,积极发挥地名的当下价值和传承作用,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自去年启动以来,已在全国各地全面展开,取得了一批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服务乡村治理现代化方面,乡村地名网进一步织密。到今年8月,全国已规范命名乡村地名43万条,设置乡村地名标志33万块,安装楼门牌1442万块,乡村地区“有地无名”“一地多名”等问题持续改善。有的地方推动设置“乡村一张图”,变“进村问路”为“进村看图”;一些地方设置二维码标志牌,扫一扫就能实现生活缴费和网上办事,便利乡村百姓生活便捷化、现代化。
在助力乡风文明方面,优秀地名文化价值不断彰显。地名是我们回家的路,也是文脉传承的根,不能忘怀,更不能割断。充分发挥地名赓续历史文化、蕴含乡土风情的独特优势,注重乡村新生地名的文化内涵,各地起了很多有文化底蕴、民族精神、时代风貌的好地名,以地名之美彰显时代之美。注重保护“老地名”,全国23个省份建立了地名保护名录制度,已有3万多条乡村老地名纳入保护范围,守护好人们的精神家园。
在促进产业振兴方面,地名赋能作用持续显现。指导互联网地图平台规范标注乡村地名900余万条,发动群众依托图上地名,自主采集农家乐、采摘园等兴趣点80余万条,累计导航量超百亿人次,便利乡村百姓出行导航、“背包”“自驾”旅行指向和快递进村、山货进城,服务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各地挖掘发挥地名的品牌价值,打造了一批带有地名标志的“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地名与农村电商、平台经济和农文旅发展等深度融合。
在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地名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加强。在省界周边地区、西部地区,把自然地理实体地名作为“乡村著名行动”的重点方向,聚焦生态环境脆弱地方存在的地名密度不够、标准地名缺失等问题,加大山水林田湖草沙命名力度,通过建立部门间数据共建共享机制,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基础支持。
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抓好“起名”基础,创新“用名”方式,丰富“扬名”内涵,塑造“著名”品牌,切实把乡村地名的价值作用彰显出来、弘扬开来,使美丽乡村“有名有实”“名扬四海”,以乡村“著名”助力乡村振兴。
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民政部专场新闻发布会,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刘喜堂围绕社会组织助力高质量发展、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内容回答记者提问。
封面新闻记者:近年来,很多社会组织活跃在基层社会治理一线,发挥了重要作用。请问,民政部在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喜堂: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民政部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扎实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引导推动社会组织积极担当作为。主要有“四个助力”:
第一个助力是助力科技创新。我们响应国家重大战略布局,积极培育发展科技类社会组织,构建科技强国生力军。目前,全国大约有2.4万家社会组织活跃在科技和研究的一线领域,其中530家在民政部登记,像中国农学会、中国药学会,这些都是历史比较悠久、作用比较突出的科技类社会组织。我们认真做好年检、评估、培训等工作,推进科技社会组织不断强化内部治理,提升服务能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汇聚力量。
第二个助力是助力经济发展。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行业协会商会。我们部署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动全国10万余家行业协会商会当好政府的助手、企业的帮手和行业的推手,以实际行动助推我国经济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共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近6.5万项,提供各类咨询服务约170万次,举办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约7.1万次,牵线搭桥招商引资项目约3.3万个。
第三个助力是助力乡村振兴。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动员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结对帮扶。截至目前,已经引导全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共参与实施了乡村振兴项目近3万个,投入资金超过350亿元。我们还连续10余年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2012年以来支持社会组织重点围绕欠发达地区开展社会服务项目,已经实施了3800多个,持续投入资金17亿元。
第四个助力是助力国际合作。我们鼓励在华设立国际介科学组织等一大批国际科技组织,支持国际科技组织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参与全球科技治理。比如,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有关工作已经覆盖14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国际合作协议近60项,举办国际会议50余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支持实施了绿色丝路使者计划等项目,2023年累计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提供培训超过3000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与相关部门一起,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规范管理,推动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南方都市报N视频记者:近年来,社会公众对公益慈善的关注度、讨论度和参与度越来越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请问民政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刘喜堂:现在社会公众对公益慈善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截至目前,全国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超过1.5万家,可以说公益慈善在乡村振兴、科教文卫、生态保护、应急救援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聚焦贯彻落实慈善法,坚持“一手抓促进、一手抓监管”,从三个方面推动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个方面是加强制度建设。大家知道,今年9月5日,新修改的慈善法正式实施,民政部将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目前已经出台并施行的有3个,分别是《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是新制定的,首次对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提出了明确要求。《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和《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作了一些修订,优化了公开募捐资格的申请条件,规范了公开募捐行为,对慈善组织认定条件也进行了完善。下一步,民政部还将制修订8项规章政策,涉及慈善组织管理、慈善信托、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管理、信息公开等内容。此外,民政部还将研究制定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推动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等。通过上述法规政策的“组合拳”,为公益慈善行为定制度、立规矩。
第二个方面是强化慈善监管。透明度和公信力是慈善事业发展的根基。近期,民政部主要开展两项工作:一是持续实施“阳光慈善”工程,主要是指导督促各类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全面、真实、准确地公开各类慈善信息;二是部署开展了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行为,加强慈善领域行风建设。此外,我们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构建慈善行业综合监管机制,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个方面是完善引导支持机制。我们将充分利用“中华慈善日”慈善表彰等载体,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播现代公益慈善理念,特别是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和激励扶持措施,不断创新和拓宽慈善参与渠道。我们还要大力发展社区慈善,社区慈善也是新修改的慈善法提出的要求,要探索发展慈善信托、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等,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营造全民慈善、人人慈善的社会氛围。
今年9月5日是第九个“中华慈善日”,我们以“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为主题,在全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慈善宣传活动,很多媒体作了深入报道,在此也向大家表示感谢。
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围绕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红星新闻记者:残疾人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请问针对这一新部署新要求,民政部将采取哪些改革措施做好“弱有所扶”?
王金华: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格外关注和关心。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持证的有3800多万。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不懈努力,残疾人生存状况持续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新征程上,面对残疾人从生存到发展、从物质到精神对更高品质生活的期待,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这一要求,并把它作为关键抓手,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稳定、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立足民政职责,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落实:
第一个方面,继续落实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这是一项重要的残疾人专项福利制度,属于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四梁八柱中的一柱或一梁,截至今年8月,共惠及1191万困难残疾人和1607.4万重度残疾人。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减轻生活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庭的负担;优化补贴申领方式,强化“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让残疾人办理申领更加方便快捷;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不出差错,用好每一分钱。
第二个方面,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建设。精神卫生问题是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精神障碍患者因疾病的特殊性,给患者本人及家庭带来极大的负担。近年来,民政部持续推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全国共运营精神卫生福利机构141家,有床位7万多张,极大改善了特困人员中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和安置照料问题。目前,我们正着力推动地级市和需求较大的县补齐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空白点”,完善机构管理和服务规范,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另外就是持续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民政部专门作了部署,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社区康复服务,帮助他们回归和融入社会。
第三个方面,加快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是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福祉的基础性、服务性产业。我国康复辅具服务需求巨大,产业发展潜力也巨大。下一步,我们要抢抓发展机遇,强化产业发展指引,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产业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康复辅具展示、租赁、洗消、配置、销售等服务网络,加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康复辅具科技化、智能化水平,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康复需求。
最后一个方面,就是要抓紧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研究制定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有关政策,重点解决以老养残、老残一体、一户多残等特殊家庭托养照护问题。落实民法典有关要求,尽快研究制定民政部门履行成年残疾人监护职责的意见,切实保障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等心智障碍者的权益。
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就关爱保护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财经报》记者: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大规模人口流动,产生了一批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请问,民政部在关爱保护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方面是怎么做的?下一步如何更好关爱、支持他们健康成长?谢谢。
郭玉强:关于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工作,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断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主要是做了四方面工作:
首先是完善政策制度。我们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意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意见、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其次是健全工作机制。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同意,成立了国务院妇儿工委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召开小组全体会议,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召开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再次是开展了专项行动。主要是开展两项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再一项行动就是开展“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着力推动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家庭教育指导、城市融入等关爱服务。
最后是筑牢基层基础。民政部门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入户走访、信息核查、关爱服务等工作。指导各地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发挥这类机构在困境儿童兜底监护、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培训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应该说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发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的作用,会同相关部门,调动各方力量,建章立制,扎实工作,不断提升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水平。
编辑简介:马沂峰(hm_1314888),一个视公益事业为后半生使命的退役军人,公益于心,奉献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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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学习小卒微信公众平台
编辑:马沂峰
来源:国新网、新华社,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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