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市、区两级代表委员集中视察检察工作

政务   2024-12-26 20:43   天津  






为深入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增进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支持,近日,我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新闻发布会活动,邀请市、区两级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和听证员,及法治日报、今晚报、天津政法报、东丽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共计20余人参加活动,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湘,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振武出席活动,办公室、第五检察部相关干警参加




期间,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我院党建文化馆和“丽检·新萌”未检工作室,全面了解我院院史发展历程和近年来我院强化党建工作的相关情况,以及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色品牌。通过实地参观走访,大家对于检察工作有了更为直观的感受和认知。



新闻发布会活动中,王振武专委通报了近年来我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指出,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也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服务全局、保障民生的具体体现。2022年以来,我院始终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全程,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09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86件,检察和解175件,帮助追回农民工工资750万余元,支持追索赡养费4000元,促成和解金额580万余元,推动出具人身保护令2份,切实让人民群众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随后,第五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三起我院办理的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案例聚焦农民工、老年人和被家暴妇女等特定群体,通过规范开展支持起诉,使案件当事人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发布会上,在场媒体记者对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进行了提问,第五检察部相关负责人就问题进行了回答。

     

法治日报

问:请介绍下,哪些人属于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的困难群体?





答:困难群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当事人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可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支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民事支持起诉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家暴受害人等维权困难的特殊群体。

当事人可以申请支持起诉的主要情形有:一是请求支付工资等劳动待遇的;二是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三是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四是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五是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今晚报

问:请介绍下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中,检察机关能为困难群体提供哪些帮助?






答:一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检察机关就起诉状的制作等法律问题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掌握行使诉权的基本技能。

二是协助收集证据。当事人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协助其收集证明原被告与案件争议事实存在关联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等相应证据。

三是协调提供法律援助。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协调,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人员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是引导和解。充分运用释法说理等方式,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在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情况下,可以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

五是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围绕着当事人的主张,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检察机关依法制作支持起诉意见书并移送人民法院。对于具有重大社会意义或者法律意义的案件,经与人民法院沟通,检察机关可以出庭宣读支持起诉意见。




天津政法报

问:检察机关在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中,是怎么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的呢?





答:一是遵循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实质上是对当事人民事权利维护的一种介入和帮助,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民事权利的自由处分,当事人不同意起诉的,检察机关不能独立启动诉讼程序。

二是遵循诉权平等原则。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平等的诉讼地位,以保障他们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避免造成诉权失衡。

三是遵循审判独立原则。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检察机关在支持起诉履职中,应强化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并配合、支持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保障诉讼活动的有序进行。检察机关原则上不出席法庭,当事人自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后,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判。

四是遵循支持和解原则。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应当积极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做好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检察机关要充分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在诉前进行释法说理、分清是非、纠纷调解等,尽最大努力促成和解,实现纷争矛盾实质性化解,将社会调解和检察办案紧密结合达成统一。这既是检察机关监督职能、释法说理职责的全面落实,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重要途径。




市、区两级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听证员对我院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张莉

市人大代表


通过活动加深了对于检察工作的了解,尤其了解到检察院确实为农民工、老人、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付出了很多努力。后续工作中可以进一步拓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线索来源、畅通渠道。



李建平

市人大代表


希望在后续工作中可以加大宣传引导的力度,让老百姓提升法律知识水平的同时也可以多了解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了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渠道。



张毅

市人大代表


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机会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支持检察机关的工作,同时也希望区检察院一如既往地优化民事支持起诉的工作机制,凝聚弱势群体的保护合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刘常福

区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


区检察院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果,解决了老百姓的“急难愁盼”,希望后续工作开展中能继续担当作为,尽职履责。



李程

特邀监督员


对检察机关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角色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看到检察官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的精神确保每一方的声音能够被公正地听到,感谢检察院为老百姓做出的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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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高质效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持续优化检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做实为人民司法、受人民监督。



文字:办公室
 图片、编辑:丽检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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