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4年底,按照政策标准和“应纳尽纳”原则,丰宁扩面享受城乡低保政策的达到32509人、享受分散特困供养政策的达到2845人。为保障这些困难群众生活,该县把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年人均6660元、把城镇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月750元,把特困供养标准按低保政策1.3倍标准确定执行。2024年共发放各种资金1.33亿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该县修订《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明确救助范畴、程序与标准,细化救助层级,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3042人,并按照《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行了救助。2024年全年累计救助212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61万元,使民生保障的广度进一步增强。
该局联合县医保局、住建局、教体局等部门,落实分层分类帮扶,新认定基本生活救助对象2428人,实施医疗救助12.76万人次,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3000余人次,增加民生保障厚度。
该局对社会救助进行严格管理,印发方案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清退低保1520人、特困104人,整治4类11件违规问题,追缴资金22480元。配合县纪委监委查处17件腐败作风问题,净化救助环境,让社会救助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来源:河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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