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e言e行】自觉抵制不良网络文化和网络现象

政务   2024-10-13 21:58   西藏  





《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第三章“网络行为管理”第九条,党员网络行为应当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坚守原则和底线。

典型案例


云南省某局文化馆原馆长贺某某利用党员干部身份开展互联网传销活动。2016年6月,贺某某在“善心汇”网站注册会员后,通过手机微信、口头宣传讲解等方式,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引诱他人成为非法传销组织一员,赚取非法利益6.62万元。2019年8月,贺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某镇干部赵某,以网络投资为幌子,利用“维加斯网游在线”开展传销活动,发展下线会员且层级超过三级,涉及人员多,甚至连自己母亲的养老钱也被他骗来搞传销,涉案金额总计833.07万元,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020年5月,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六万元。





“共产党员网”榜样的力量微动漫栏目推出的新媒体视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培养良好的网络习惯,坚守原则底线,自觉抵制不良网络文化和网络现象,不突破高压线、不逾越底线和红线。








“成其身而天下成,治其身而天下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擦亮先锋本色、发挥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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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准

编审:西热坚参

编辑:王东明

来源:网信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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