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存款

政务   2024-12-16 17:18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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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张某账户上的6万元定期存款不翼而飞,看着冻结失败的回执,执行法官陷入了沉思。



2024年11月9日下午,涪城法院执行局终本团队在维护终本案件时察觉,在2020年任某申请执行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的张某,自2024年7月起,于A、B、C三家银行陆续存入定期存款等总计8万余元。

由于早在2020年7月27日,涪城法院已经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报告财产及其变动情况。所以在案件恢复执行后,针对张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涪城法院决定对其罚款3000元,同时冻结张某在三家银行的账户


出人意料的是,涪城法院仅成功冻结了张某在C银行的存款2万余元,而A银行和B银行的6万元定期存款却不翼而飞。为查明真相,终本团队即刻向A、B银行进行核查,找回了缺失的拼图。



原来

张某的工作地点在A、B两家银行周边。

其C银行账户被涪城法院司法冻结后,为躲避执行,匆忙跑到A、B银行,想要取走6万定期存款。

由于大额取款需要预约,张某仅取出5万藏在家中沙发下,1万转到其母亲活期账户,致使涪城法院司法冻结未成功。

由于张某恶意转移可供执行的财产,抗拒执行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涪城法院把原3000元罚款的处罚变更为拘留15日以及罚款2万元,同时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的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2024年11月13日,张某前往涪城法院接受传唤与讯问。经过执行法官的训诫,张某认错认罚态度良好,如实交代了违法行为,得到任某的谅解并且履行完本案。涪城法院还查明,张某离异,女儿在外地工作,家中87岁的母亲需要他照顾,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法院决定对张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以及拒不履行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张某将罚款主动履行完毕。






执行法官小课堂



法官,为什么本案履行完毕还要被处罚?








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拒不履行的行为侵犯法益是社会秩序、司法程序和法律权威并不因为履行完毕而自愈。被执行人在处罚后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酌情从宽处罚。如果履行完毕即可免于处罚,那么无异于降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成本,鼓励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抗拒执行。





法官,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抗拒执行会有什么后果?








除了常规的失信和限高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均规定了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等行为可能面临的拘留、罚款乃至拘役刑、有期徒刑和并处罚金的后果。




法官,我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该怎么办?








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应当按期履行,如确有困难,在案件进入执行后,也应当联系法院主动说明困难,如实按期报告财产,配合法院执行。任何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终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官,我被处罚了,是不是就不用还钱了?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拒不报告财产等行为,除承担相应的司法惩戒、刑事责任外,依然需要继续承担民事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来源:涪城法院)





签 发:陈 安

审 校:陈  媛

编 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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