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州法院与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开展跨域协同执行,在两地法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成功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0万元执行款,双方当事人就余款达成和解协议。
欠款拒不偿还
2019年至2020年,赵某向李某借款90万元并约定利息,北京某投资咨询公司自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到期后,赵某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义务。经多次催告未果,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赵某偿还李某借款本金90万元及利息,北京某投资咨询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赵某未按照判决履行支付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跨域协同执行
立案执行后,定州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但存款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及公司经营情况,承办法官立即向昌平区法院发出委托查询请求,查封了赵某名下的车辆、房产等财产,同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赵某,督促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并明确告知其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仍然未履行法律还款义务。
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定州法院决定依托京津冀跨域执行联动机制,商请北京市昌平区法院跨域协同执行。2024年11月4日,定州法院6名执行干警赶赴北京市昌平区开展跨域执行。
拘传!搜查!扣押!
定州法院干警到达北京市昌平区后,立即与昌平区法院执行局沟通执行预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昌平区法院指派两名干警和一部警车配合开展行动。11月5日上午9点,两地法院干警在北京某投资咨询公司成功拘传被执行人赵某,并对公司进行了强制搜查,当场扣押了部分现金及赵某名下银行卡6张,将赵某带回昌平区法院。
赵某被拘传后,表示因疫情影响导致公司回款困难,业务无法正常开展,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公司经营困难不是拒不还款的理由。在知晓自己将面临司法拘留的风险后,赵某态度积极,表示愿意筹措资金。
鉴于赵某态度诚恳且确有履行意愿,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力促双方达成和解。最终,经过9个小时的协商调解,被执行人于当日履行10万元,余款以分期履行的方式达成和解,京冀两地法院跨域协同执行圆满完成。
来源|定州法院
编辑|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