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激发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自觉抵制并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来宾市实际,对协助侦办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案件有功人员,根据情节和贡献大小给予奖励200元至5000元。
主动发现并及时劝阻、制止他人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转账汇款等行为,成功阻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的行为。
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或抓获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挖出犯罪团伙、摧毁犯罪窝点的行为。
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从事“两卡”(手机卡、银行卡)收购贩卖人员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的行为。
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举报异常取款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通信运营商营业厅工作人员发现举报异常办理手机卡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网格员、相关行业工作人员等主动发现、精准研判、积极劝阻,成功阻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有效避免他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
其他符合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民群众奖励情形的行为。
紧急情况下,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拨打96110、110、私信公安机关组建的微信警务群以及前往公安机关当面举报反映。
一般情况下,可通过私信“来宾公安”微信公众号、邮寄信件(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城北街道翠屏路西199号)进行举报反映。
反诈有功!反诈有奖!
全民行动起来
守好“钱袋子”
警民携手同心
筑牢反诈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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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委 | 覃 杰
审 核 | 陆 娜
编 辑 | 韦帮壮
法律顾问:广西宾桂律师事务所
地址:来宾市翠屏路21号
电话:4219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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