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参评高校如何开展自评工作?
参评高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公示。
30.“1+3+3”报告具体是指什么报告?
“1+3+3”报告指的是参评高校形成的《自评报告》,评估中心提供的《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3份过程性报告,并联合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提供的《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3份结果性报告。
31. 参评高校如何撰写自评报告?以第二类为主
学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范围》的要求,围绕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分别阐述学校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工作举措)、“做得怎么样”(取得的效果)、“做的不好的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等。
第二类审核评估的高校要重点回答学校办学方向和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和教学成效等方面的思路、举措、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以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师资和条件的保障度、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建设的措施。
在自评报告的形成过程中,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以使自评报告被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