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第二期“市长局长坐诊接访接诉”活动公告
方式二:从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
通过微信扫一扫“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飘窗二维码,进入预约流程。
二、“坐诊接访接诉”时间及地点
将于“坐诊接访接诉”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挂号”企业“坐诊接访接诉”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场次。
三、受理范围
(一)服务对象
在普洱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以及拟在普洱市投资兴业的企业。
(二)诉求范围
企业诉求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具有正当理由和事实依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没有明确的诉求对象和具体事实、理由及诉求的;
2.属于经营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
3.已通过或已进入纪检监察、司法程序、行政复议、仲裁或信访程序处理的;
4.已向政府其他诉求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5.诉求事项已依法依规办结或已给出处理意见,但同一对象仍以同一理由重复提出的;
6.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来 源丨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 辑丨曹竞予
监 审丨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