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许可事项报名登记及许可相关事宜的通告

文摘   2024-11-12 15:27   吉林  


双辽市广大市民:


2025年春节将至,即将进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旺季,现将我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许可事项报名登记及许可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3日始至2024年11月19日止(周六、周日休息),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至16时30分,截止日期结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报名咨询电话:0434—7665966(或18628780158、18628781613)。各乡镇、红旗街辖区内的报名人员可咨询本辖区政府(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销售时间


双辽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许可证有效期为2025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十九)至2025年2月13日(农历正月十六),销售时间共计27天。


三、年龄限制


至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9日)年满18周岁及以上、经营截止日期(2025年2月13日)年龄不满60周岁者允许报名。


四、人数限制


每个零售点报名登记人数必须为2人(主要负责人1名、销售人员1名)。


五、报名地点


(一)拟在市区内经营的市区各街道辖区的报名人员均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同一个户口本内成员不得分别登记不同的零售点)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应急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C9号窗口对面自助区)报名,对不符合年龄限制或同一个户口本内成员分别登记不同零售点的,应急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核验身份、户口信息后予以告知并取消报名登记资格或只保留其中1个零售点的报名登记资格。


(二)拟在各乡镇、红旗街辖区内经营的各乡镇、红旗街辖区的报名人员均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家庭成员页)(同一个户口本内成员不得分别登记不同的零售点)到所在的乡镇、红旗街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名,对不符合年龄限制或同一个户口本内成员分别登记不同零售点的,各乡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核验身份、户口信息后予以告知并取消报名登记资格或只保留其中1个零售点的报名登记资格。


(三)市区及有关乡镇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商店(长期零售店)经营者均不在报名登记范围内,市政务服务中心应急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有关乡镇、红旗街应急管理办公室均不受理其报名登记。


六、网点规划


根据《吉林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2025年双辽市春节期间总计规划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91个,具体数量如下:


(一)市区内规划零售点数量:31个。


(二)各乡镇、红旗街规划零售点数量:玻璃山镇4个、东明镇4个、红旗街3个、服先镇8个、柳条乡4个、茂林镇8个、双山镇8个、王奔镇4个、卧虎镇5个、新立乡4个、兴隆镇5个、永加乡2个、那木乡1个。


七、资格确认


(一)人员资格确认。市应急局委托教育培训机构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采取电脑随机命题、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核。所有报名登记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的人员(须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2人均考核合格),按照2人的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所有报名登记并参加考核的人员在各自报名登记辖区内进行排名,成绩相同的主要负责人成绩高的排前),培训考核机构根据规划的零售点数量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颁发考核合格证的数量和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的人员方具备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资格,在其申请的零售点选址经审查合格后,市应急局根据办证工作安排分批组织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教育培训及考核具体事宜在组织培训时另行通知。


(二)选址条件确认。市区内零售点区域由市应急局组织有关科室(队)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吉林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吉安监管危化[2017]184号)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规定的条件统一选址,具体点位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具备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资格的人员采取摇号方式抽取;各乡镇、红旗街辖区内零售点由各乡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吉林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吉安监管危化[2017]184号)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规定的条件进行选址,市应急局组织有关科室(队),乡镇、红旗街应急管理办公室共同对各点位周边安全条件进行现场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方可作为经营零售地点,各零售点具体点位由乡镇、红旗应急管理办公室自行确定。


八、经营条件  


(一)板房销售。按照四平市应急管理局统一要求,我市市区内、各乡镇、红旗街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均实行拼接式板房销售管理,板房外不得堆放烟花爆竹;板房长6米宽3米,前部高2.2米,后部高2米;板房整体材质采用彩钢阻燃板作墙面和屋面,安全疏散门为向外开启平开门,宽度不少于1200mm;板房外观整体颜色为蓝色;板房外正面上方统一悬挂规格为长500厘米、宽30厘米红底白字“双辽市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点第0**号”条幅,号码全市统一编排,在市区内经营的按照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抽取的点位号编排,在有关乡镇街辖区内经营的由乡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给定的号段组织编排;每个板房内必须配备至少2具5kg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板房外正面窗口下方统一设置规格为长不小于100厘米、宽不小于40厘米红底白字“严禁烟火”和长不小于200厘米、宽不小于40厘米红底白字“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警示标识。


板房样式示意如下:


实物图:


营业时间: 


非营业时间:



(二)保险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行业属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所有负责经营、销售、运输等环节人员必须全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办理方式在组织培训时一并给予明确。未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零售点,市应急局在经营监管时将依法依规予以相应处罚。


九、注意事项


广大市民在报名登记时,请仔细与登记人员确认身份证身份信息与电话号码是否正确,如因信息错误联系不到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后续的培训、考核、办理许可等资格。


十、投诉举报


广大市民、报名登记人员,在报名登记、培训、考核、办理许可过程中发现有违背、破坏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营商环境线索的,有义务和权利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方式:


全省统一营商环境热线电话:12342。


市长公开电话:12345。


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热线电话:2212388。


双辽市营商环境办公室7221692、7660110。



双辽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双辽发布
百年古镇、辽河之滨,勤劳善良、诚实淳朴的双辽儿女热忱欢迎海内外宾朋前来观光旅游、投资兴业,携手共创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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