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美美的平远”艺术作品征集评选启事
一、活动主题
二、征稿范围
三、活动主承办
主办:文山州平远片区民族团结企业家协会
承办: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代表
四、作品内容及要求
1.作品要围绕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体裁不限。
2.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3尺整张(100cm×50cm),竖横式不限,请勿装裱(篆草书须附释文)。
(二)影像类。
1.摄影图片、短视频都可参与评选,作品要围绕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作品命名要突出特色亮点。
2.照片作品要求:主题突出,构图合理,要求统一为JPG 格式,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文件不小于5MB,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一组照片数量控制在6张以内(自行组图、白底);单幅作品必须拍摄于2022年以后,组照必须至少有1至2张作品为2024年以来创作。作品要求具备真实性,除对影调、色彩、曝光度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裁剪外,不得对原始画面做任何修改,电脑合成作品不能投稿。
3.视频作品要求:规格参数最低分辨率不得低于1080P(1920×1080);横屏、竖屏皆可,音频音量大小正常、清楚,无爆音、杂音;视频格式为MP4或MOV。音乐、舞蹈类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其他作品视频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
(三)美术类。
1.作品画种为国画、油画、水彩画。
2.作品要围绕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作品命名要突出特色亮点。
3.中国画作品尺寸不超4尺(136X70ccm)整张,不小于50x50cm,竖幅(横幅)都可以。油画、水彩画作品尺寸不超100x100(cm),不小于50x50(cm),竖幅(横幅)均可。
五、奖项设置
六、征集评选要求
(一)参与所有艺术作品需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谢绝虚构,作品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如出现此类情况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七、征稿时间及要求
2.评审时间:主办单位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加征集作品进行评选,于3月1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在州级相关媒体平台发布评选结果公告。
3.投稿地点和联系人:州委民族团结工作队办公室(砚山县平远公安分局办公楼306室),联系人:夏云博,电话:19387624972,邮箱:384155102@qq.com。
文山州平远片区“三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 源:文山州平远片区“三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 辑:牟 星 罗贤慧
美 编:李法楠
二 审:杨珉川
终 审:代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