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9月7日,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一片区在伍塘路路段开展夏季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当晚9时许,执勤民警发现前方有辆车靠边停车,立即前往察看,发现当事人蔡某勇脸色通红且身上有股酒味,民警将当事人和车辆带到安全地带,通过酒精测试仪检测,该当事人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得知,当事人因天气炎热喝了几瓶啤酒。
案例二:9月8日晚,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八片区、巡逻中队在辖区才都大道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小车驾驶人神态疑似饮酒后反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5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王某显作出处罚。
案例三: 9月8日1时50分左右,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时,吴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赣F3**3的小型汽车缓慢向执勤点驶来,执勤民警对吴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依法进行了处罚。
案例四:9月8日晚,乐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县城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当晚8时许,董某平驾驶车牌为粤L1XXXX的小型轿车向检查点缓缓驶来。民警对驾驶员董某平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酒驾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案例五:9月7日晚,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王府大街路段开展酒驾整治,对危某驾驶的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男子有酒驾嫌疑,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危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案例六:9月8日晚,驾驶人孙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登高路路段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城交警当场查获,经对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9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执勤民警依法对孙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案例七:9月8日晚,郑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途经建昌大道路段时,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城交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进一步信息查询,郑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执勤民警依法对郑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案例八:9月8日,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重要路口路段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第三次统一行动。当晚10时许,田某驾驶无牌二轮轻便摩托车沿区汽贸城驶向学达路创业大道执勤点,民辅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在后续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田某在2024年4月18日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曾被查处过,距今不到5个月,此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夏季整治行动持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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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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