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回顾
【案例1】近日,有网民发文称,10月12日,某地一老师在幼儿园内开车,撞倒3名孩子,致一人身亡。
10月14日,当地联合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称公安机关对涉事教师谭某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拘留。
通报全文如下:
10月12日,某中心学校发生一起意外事故,当地立即成立了由政法、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全面开展救治、调查和善后处置相关工作。
经查,2024年10月12日10时许,谭某(男,39岁,教师)驾驶小型家用汽车在某中心学校运送学校运动会筹备物资时发生事故,1名学生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名学生受轻微伤。当天,公安机关对谭某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联合工作组正在对该事件进一步善后处理中。
二、案例解析
校园本应是交通安全的净土,但不时出现的校园交通事故让人心痛不已,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校园交通安全的警钟!
【案例2】2023年5月23日,某小学校内发生一起车祸,一名一年级学生被老师开车撞倒,送医后死亡。
【案例3】2021年11月15日下午,一学校门口,学生正排队乘坐校车,校内一辆汽车突然加速开出,将2名学生及一名带黄色帽子的安全人员撞飞,其中一名学生遭车轮碾压。事故导致1名学生死亡,1名学生受伤。
【案例4】2018年3月21日早上,某地一小学,女教师把车开进教学区时,错把油门当刹车踩,碾压一名男学生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案例5】2015年6月25日上午,某地小学校园内,一名女老师开车撞死一名一年级学生。
以上案例均是校内车辆行驶引发的学生伤害案件,给学生一个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是学校法定的义务,学校要加强学校内车辆行驶的安全管理。
对教师及其他车辆的进出制定明确的规定,合理规划校内车辆行走路线及停放场所。要求教职工校内驾车,低速慢行,停车启动都要做好观察;操作不熟练的,不应驾车入校。
02
加强对校园内道路和通行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设置交通安全警示牌,限速行驶。
外来车辆一般不允许进入校园内。需进入校园的送货车、垃圾清运车等,一定要与其明确校内交通安全要求,对司机进行安全提示。
课间及学生在校园内集合跑操、做操或有其他活动时,任何车辆不准进入校园,校内车辆不准在校内行驶。
05
在上下学时段,为确保安全,教职工驾车应与学生实行错峰出入。若需同时进出校园,则应实施人车分流措施。对于不具备人车分流条件的学校,应采取错时出入的管理方式。 条件允许的学校,应进一步推行人车分门分路的通行制度。 教师驾车接近校门时,必须减速慢行并仔细观察,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行驶路线,严禁与学生争抢道路。 同时,校门口的值守人员需时刻保持警觉,有效进行观察和交通指挥。
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师生对校内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教师要做到时刻保持驾驶时的专注度,不放松警惕;学生则需避免在校内停放车辆周边嬉戏,以及在校园内奔跑打闹,从而有效预防校园内交通事故的发生。
审核丨石顺兴
责编丨丁 薇
来源丨转自安全工作与管理
编辑丨王旭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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