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岸门口镇及所辖村
公 告
按照县委对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1月22日对岸门口镇及所辖村进行巡察。现将开展巡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县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岸门口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信箱设置地点:
1. 康县岸门口镇街道村庄子社41号;
2. 康县岸门口镇街道村党群服务中心;
二、接待群众来访地点:
岸门口镇人民政府三楼巡察办公室(接访时间为8:30至18:00)
三、通信地址:
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一巡察组(收)(地址:康县纪委监委办公大楼六楼;邮政编码:746599)。
四、电子邮箱:kxwxcz1@163.com。
五、举报电话:18294597578(受理时间为8:30—18:00)
六、接受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的时限为:
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1月22日。
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
网络信访举报二维码
康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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