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无小案”。行政争议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能否实质化解关乎着人民群众切实权益,关乎着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仙桃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强力推进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有效激活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池春水”。
“真没想到,能在法庭上见到朱局长,他专业、细致的讲解,化解了我的疑惑,我自愿撤诉。”
今年8月,仙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被诉行政机关仙桃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朱立华出庭应诉。庭审中,仙桃法院组织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陈述。朱立华耐心听取原告诉求、第三人陈述,并积极发表己方意见建议,主动提出行政争议化解方案。最终,经仙桃法院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原告某工程公司当庭撤诉,并于当日向第三人荣某支付工伤赔偿款95000元。
该案能当庭和解撤诉,是仙桃法院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常态化出庭应诉成效的一个缩影。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离不开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党组成员、副院长范德学表示,继2023年12月,仙桃法院争取仙桃市政府支持,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后,今年4月,双方再次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7类案件的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率应达100%,并将“一把手”出庭应诉、生效裁判文书履行情况等指标纳入全市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和全市营商环境评价考核。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通知》印发后,从依法发送《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通知书》,到邀请市领导及相关部门“一把手”旁听庭审,再到通过仙桃电视台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仙桃法院一步一步推进。仙桃市依法治市办2次印发《全市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情况通报》,通报显示自《通知》印发以来,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行政机关“一把手”不能仅仅开庭时出声,更要全流程参与到纠纷调处当中,才能更好地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谢某因拆迁事宜将仙桃市干河办事处诉至仙桃法院。庭审结束后,在仙桃法院的组织下,干河办事处书记闵玉浩、主任何格与谢某面对面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协议。
“行政机关‘一把手’实质性参与到纠纷化解当中,才能真正实现‘出庭、出声、出效果’。”行政庭负责人马敏介绍,今年截止10月18日,仙桃法院审结的行政案件调撤率68.18%,上诉率同比下降30.93%。
为汇聚多元解纷力量,切实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5月9日,仙桃法院会同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在市综治中心揭牌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此后,如何推动工作室实质运行,一直是仙桃法院努力方向。
制定工作室值班表、明确工作室调解流程、规范诉调对接流程……仙桃法院在探索中推进,在实践里完善。
为诉前化解一起行政罚款纠纷,仙桃法院在征求双方意见后,邀请李某、司法局及某行政机关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面对面沟通。在多方努力下,某行政机关决定减轻处罚。
“感谢仙桃法院帮我减轻了处罚,我认罚,今后一定好好经营。”李某缴纳罚款后激动地说道。
某劳务公司对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准备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了解这一情况后,仙桃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刘拥军组织人社局和相关当事人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调解。最终,某劳务公司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款80000元。该纠纷在一日内诉前实质性化解。
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步入正轨的同时,仙桃法院也在积极思考如何为“大复议、中诉讼、小信访”格局贡献一份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依法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做好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两种行政争议救济渠道的衔接工作,仙桃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汉江辖区首个行政复议窗口,与司法局加强协调对接,探索完善立案审查、释法明理、复议引导等一系列流程,释明引导可行政复议案件的当事人优先自主选择复议程序,并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协商,有效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某制品公司因行政登记与相关行政机关发生争议。仙桃法院联合司法局积极引导某制品公司选择行政复议,并为该案提供法律意见。同时,仙桃法院积极组织与司法局、相关行政机关协调沟通。最终,相关行政机关采纳意见,该纠纷在行政复议阶段妥善解决。
“行政复议不仅是行政审判的缓冲,更是化解矛盾、恢复信任的桥梁,且相比直接提起诉讼,先行复议可增加一次救济途径,也可减少当事人诉累。”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倩介绍,仙桃法院通过建立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常态化交流会商机制,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已助力31件纠纷在行政复议阶段妥善化解。
“因行政登记引发的行政争议,问题相对比较集中。”
“加强土地边界认定,可以减少相关行政争议。”
8月8日,仙桃市委依法治市办会议室内讨论得热火朝天。仙桃市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府院联动第四次协商座谈会在此召开。
仙桃法院、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围绕行政登记领域存在的土地边界认定不清、土地性质登记错误、行民衔接与交叉等突出问题和亟需解决的困难,集思广益积极建言,为源头预防、实质化解此类案件提供“良方”。
减少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才是‘上上策’。除了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动协商座谈会,建立府院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执法司法难题会商机制,仙桃法院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持续开展送法进机关、同堂培训等活动,通过选择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共同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针对涉房屋征收拆迁引发行政争议较多的情况,今年4月,仙桃法院邀请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到庭旁听一起涉房屋拆迁行政赔偿案件庭审,庭后组织开展答疑解惑活动,借助“鲜活”案例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贵院司法建议已收悉,我们将落实贵院提出的四项建议,提升办案质量。”今年5月,仙桃法院收到某行政机关回函。
原来,仙桃法院在分析研判行政案件时发现,某行政机关因程序不严谨引发的行政争议较多,遂及时制发司法建议,提出规范操作行为、严格交接程序等四项司法建议。司法建议发出后,仙桃法院积极与某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司法建议很快得到有效反馈,该行政机关采纳了建议。
“司法建议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减少争议。”今年以来,仙桃法院制发行政司法建议后,积极沟通、跟踪问效,回复率和整改率均为100%,正向放大行政审判外溢效应。其中,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部采纳我院司法建议的5条意见,并将2024年定为“行政执法提升年”,按司法建议加强推进法治监管,依法主动化解执法争议,该局行政诉讼案件由2023年的10件下降至今年仅有1件,同比下降90%,败诉率由30%下降至0%。
“依法高效解决行政争议,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环。”党组书记、院长漆俊表示,仙桃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如我在诉”理念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精神,坚持审理与治理并重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实质化解、源头化解,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来源: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