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购物狂欢节“双十一”已提前开始
大家付定金了吗?
是不是马上又要付尾款了?
为了让大家能够放心大胆地“剁手”
仙桃法院特地献上“法律指南”
助力各位“决战双十一”
“双十一”到了,各电商都在鼓励大家付定金,定金究竟是什么呢?它和订金又有什么区别呢?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是担保的一种。订金严格来讲并非法律概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备定金性质,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视为预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一时冲动付了定金,不想继续付尾款了,我的定金能退吗?
消费者下单时勾选的“预售协议”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因自身原因不想购买而要求退款的,商家有权拒绝退还定金。所以为了避免出现争议,“剁手”党们在付定金前一定要先考虑清楚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那如果我付完尾款后不想要商品了,我的定金怎么办呀?
不必担心,尾款支付完成后,定金便不再具有担保效力,会直接成为预售商品价款的一部分。若此时申请全额退款,“定金”部分将包含在退款金额中,即“定金”可退。
这些法律知识大家都掌握了吗?
那就祝各位小伙伴“双十一”购物愉快!
节后大家一起愉快地“吃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