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普】消防:“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提示

政务   2024-11-06 09:00   黑龙江  




“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这类场所点多量大,在为衣食住行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容易出现“可燃物多、管理薄弱、三合一”等问题,往往“小场所”酿成“大事故”。



1.进入沿街门店和“九小场所”时,注意消防安全。不要吸烟,不要使用明火。

2.留意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如遇火灾,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以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正确、快速、有序地疏散和自救。

3.留意消防设施器材、逃生设备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请正确使用,确保安全。





1.严禁违规安装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2.严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夹芯板装修、隔断,

3.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在外墙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严禁在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5.严禁损坏、挪用、圈占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6.严禁违规设置人员住宿。

7.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焊割等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





来   源北林区消防救援大队
责   编:赵玉玲  刘峭丹
审   核:张晨光
监   制:张晨光 
总监制:李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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