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提醒:
1.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
2.停止高空、水上户外作业和游乐活动。
3.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4.行人应尽量少骑自行车,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
5.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注意做好森林等防火工作,街道、社区、村庄和家庭应加强防火意识,适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来源: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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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王瑞珍
统 筹:贾雪玲
责 编:崔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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