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在身边】县安委会: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

时事   2024-10-08 17:39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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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郸城县安委会发布安全提示,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严格复工复产条件和程序。各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要针对性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有序复工复产。未经批准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得擅自复工复产。

二要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类仪表、监测监控系统、管道阀门、罐区仓库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必须全部落实整改措施后方可复工复产。同时,要强化检维修后试机和试生产管理,制定试机、试生产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三要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复工复产前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学习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对新招录的员工和换岗人员要严格落实“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此外,要认真落实班前会制度,及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和精神状态,防止节后综合征影响安全生产。

四要严防违章作业行为。各企业要加强对作业现场及生产一线的检查和监督,对作业现场各类“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肃查处,杜绝违章现象。要合理安排生产进度,严禁超负荷生产。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严禁不具备资格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五要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各企业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有效应对。同时,要重点做好危险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措施部署,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六要加强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妥善处置。




编辑:张贺文

审核:周天

监制: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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