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就是合作经济,这是不言而喻的。合作经济是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而这三个方向都应该以土地合作为起点,因为土地是农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没有之一。不搞土地合作,就等于牵牛没有抓住牛鼻子,拽耳朵揪尾巴,你那个集体经济搞不成。 一说起农业,绝大多数人的认知是“农业生产都是单家独户在搞”,好像是有个集体,但这个集体能干啥,谁也不知道。你问他集体在哪儿,他把村里面的党支部、村委会指给你。党支部村委会是村集体吗?好像是,好像也不是,因为农村中的主要权利是四项,产权、财权、治权、事权,党支部村委会只代表治权和事权,和产权财权基本不相干。换句话说,咱们现在农村只有上层建筑,没有经济基础了。这就是我们的党现在要求每一个行政村都要挂股份经济合作社牌子的原因,这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就是所谓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我们正在修复农村的集体经济基础。但是挂牌子容易,实际让它转起来很难,我们调查,中国91.8%的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就是个空壳,对中国绝大多数地区来说,集体经济不是发展壮大的问题,而是亟待重建的问题。 说到产权和财权,核心当然还是土地。而谈到土地,我们是有两个底线不能突破的:一个是承包责任制30年不变;一个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乍一看,集体经济没法搞了,因为集体既没有耕地的发包权,也没有调整权,似乎是没有土地合作的空间了。这个理解是错误的。因为我们的党同时搞了一个“三权分置”改革,就是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是可以分开行使的,承包人不必是经营者。这一下就清楚了,承包责任制30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两条保证的都是村社成员的基本收益权(即“绝对地租”),这个收益权不能外流,而是要在村社成员之间根据人口均分的,这样避免了中国两千年封建社会一直绕圈圈的土地兼并问题,这是共产党最大的仁政!当年毛主席在延安接见黄炎培时说“我们能跳出历史周期律”,最大的底气就在这里。土地合作,合作的只是经营权,也就是三权分置里面最后的那一项权利。举个例子,我作为村社成员,把手里头的一亩地转给张三去种植,张三要付我每年1000块钱,这1000块钱是我的绝对地租,张三不管经营成啥样,这1000块钱我都有,这是我作为村社成员承包权的体现。假设张三拿我这一亩地一年两季种出2400斤粮食,得了2400元,扣除给我的1000块钱,再扣除他的农资和人力投入1000元,他还能净赚400,这400块就属于张三,这是人家经营权益的体现。 所谓土地合作,说直白了,就是把承包地的经营权,在双方都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交给村里的种植能手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由他们来规模化经营。和大多数人“农民都在单家独户种地"的印象不同,这种村社内部农民之间的土地合作已经是普遍、自发、随时的产生着。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我的经营权不给村里的种植能手,而是以土地流转的方式让渡给外来的公司,俗称“资本下乡”。不管是前面农民之间自发的土地合作,还是后面的资本下乡式的土地流转,集体经济组织就是个看客,基本没有发挥作用,我们认为,这种状况必须改变。 在所有条件具备的地方,也就是农村没有彻底空心化、仍能找到种植大户的地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都应该积极主动引导农民将自发的土地合作关系汇集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这样做功德无量! 一个是将种植技能留在了村社内部。农业生产的自然规律是在地化经营,没有任何一个外来资本能比当地农民更了解自己的土地,对自己的土地更有感情,这有利于土地规模化后的生态绿色开发,而不是掠夺式经营。 第二个,将经营权收益也留在了村社内部,就用我们前面的那个例子,如果土地流转给外部资本,每亩地400元的经营收益也流失到村社之外了,这个钱为什么不能留在集体,供村社成员全体做进一步分配呢? 经济增长的三大要素是土地、人力和资本,如果农业生产不能留在村社内部,而是委托给外来资本,那等于三大要素全部流失,乡村振兴的动力来源在哪里?这样看来,集体经济组织出面搞土地合作,那都不是简单的集体和农民双增收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大课题。 集体经济组织搞土地合作很容易。我们的一般做法是,每到一个村,请村里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通常也是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三个担子一肩挑了)把村里已有的种植大户请十几个人来,我们宣讲一小时,基本就把大家的兴趣点燃了。种植大户签约入社,他服务的流转户还是那些户,土地还是由他来耕种,只不过在形式上,经营权流转不再是在流转户和种植大户之间发生,而是在流转户和村集体之间发生,而种植大户只是受村集体委托进行生产服务的。这个道理大家都懂吧?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合作关系上的变化,就能带来奇妙的化学反应。 在北方主粮产区,一个家庭能耕种100亩以上就是种植大户了,能把经营权流转到三四百亩,那就很了不得。但当集体经济组织参与进来,把种植大户进一步组织起来,起步规模就在一两千亩,这就具备了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生产的最基本条件。比如,村集体可以组织大家一起来购买我们根据当地土壤、自然条件量身定做的增产营养套餐,保证每亩地每年多打200斤以上粮食,这叫“向科技要收益"。再比如,种植大户可以通过我们的平台下单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各种农资,因为我们平台背后是成百上千组织起来的集体经济,我们通常能从供应商那里拿到单个种植户根本不可能拿到的优惠价格,这叫“向市场要收益”。最后,我们还会帮助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国家相关奖补,并承诺将其中的60%定向分配给种植大户,这叫“向政策要收益”。一旦把土地合作关系明确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种植大户就多出这三块儿收益,你说,集体经济组织的向心力能不增强吗?这还不是结束呢。当种植大户从集体经济那里源源不断获益的时候,他最不想见到的是散摊子,他会想方设法服务好自己的流转户,这就让流转户除了每亩1000元的绝对地租以外,还有了二次获利的机会。比如,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了增产营养套餐的土地每亩收获可不止200斤,200斤以内分给种植大户做增产收益,200斤以上的收益分给普通农户行不行?不但行,而且大快人心!那集体经济得到什么?土地合作下的粮食销售收入都算在集体经济名下,40%的财政奖补也给集体经济做积累。 这样一套制度设计,就达到了经济学上所说的“帕累托最优”,在这个生产关系的变革中,没有任何参与方是受损失的,区别只是受益多少的问题。 帮着集体经济组织搞土地合作,真是越做越有滋味。你可能要问了,合作经济也包括购销和信用,不从土地和生产合作开始,从购销和信用作为切入点,难道不能发展集体经济吗?答案是,不能。这不是拍脑袋的结果,而是实践的惨痛教训。 没有土地合作做前提,购销合作搞不起来,搞起来也不长久。有一家互联网企业开发了一个电商平台,想着把农民组织起来搞农资集采。农民说了,只要你便宜,我就用你的平台。但啥叫便宜呢?一家有20亩地,春耕施一次底肥每亩25公斤差不多100块钱,这面互联网企业跟农资生产厂家就是聊破了嗓子,每亩也就谈出两块五的差价来,20亩地才50块钱。老农民问:“除了化肥,你有农药吗,有种子吗,有农膜地管吗,有饲料吗?你啥都没有,我就为了省这50块钱单独上一次平台,有这个学习使用平台的功夫,我到村口的小卖店啥都买齐了,他给我打个折,还允许我赊购呢”。结果是电商平台被老农民层出不穷的要求指挥到东,指挥到西,疲于奔命。前两年,我观察到在内蒙和河北都有这样的电商平台在做同样的事情,把基层团队都累趴下了,还欠下一屁股饥荒。今年,农户追着村集体负责人问:“去年给我们卖便宜肥的那帮城里人哪去了?”哈哈,哪去了,被农民伯伯折腾怕了,不敢下乡了呗。不是农民不懂事,是咱城里人没有抓住人家的核心需求。土地合作了,就可以引导种植大户从单纯的产品意识向成本效益意识过度。过去是我爸爸用啥肥,我就用要用啥肥,同样都是磷酸二铵,你给他换个生产厂家都不行,农民在与新农资平台的交往中处于绝对支配地位。现在不一样了,种植大户是经营思维,只要能兜得住风险算过来账,新产品新科技人家是愿意尝试的,被老农民翻转过来的桌面才有可能翻转回去。有土地合作,才有购销合作,反过来是绝对不成立的! 那信用合作呢?十多年前,一些有远见卓识的新乡建机构以内置金融互助为开端,试图重新激活集体经济,在个别地区取得惊人的效果。但金融的本质是将分散的风险集中经营,一旦这种信用合作超过村社本身,往往发生“癌变”。农民民间的信用合作不是新鲜事,历史上就有,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长期有的标会、抬会,几乎没有一个不是以失败收场,就是这个原因。所以,单纯的信用合作必须有经验丰富的外部协作团队做精心培育,否则很容易演变成失控的非法集资。特别是十几年后的今天,农村的外部融资环境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农民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容易获得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自己联合起来搞信用合作的动力已经明显不足。与其再花大量时间去搞信用合作,为什么不集中精力帮着村集体做好土地合作? 土地合作,方兴未艾,抓住这个历史性机遇的村社,就能激活自己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占得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