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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
一、培养目标
四川美术学院创建于1940年,1981年获批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有艺术学、设计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美术与书法、设计2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出人才、出作品”为特色,坚持“志于道、游于艺”的校训精神,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坚实宽厚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创作能力,学术研究与创作实践融通的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类型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别,非定向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非定向生学制三年,定向生学制四年。
三、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院系、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指导教师、考试科目等,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1)。
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为该方向具备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人员,非本年度实际招生导师。招生导师名单、导师招生计划等,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后再行公布。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两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时须征得原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六)现役军人报考,按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导师志愿填报、网上确认及提交专业初审材料。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6日-2025年4月15日,每天09:00-22: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网上报名程序
(1)进入研招网,实名注册并登录,进入“博士招生”页面;
(2)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并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4.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研究方向,只能确认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无需填报导师。
5.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得再做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准确填报。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不能录取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网上缴费
报考费200元,通过“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支付,支付后不予退费。未进行网上支付或网上支付未成功者,报名信息无效。
(二)导师志愿填报、网上确认、提交专业初审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导师志愿填报、网上确认、专业初审材料提交。未按要求完成以上程序的,视为放弃参加后续考核考试。
学校预计将于2025年4月下旬在招生处官网发布本年度各研究方向的招生导师名单、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导师招生计划和导师志愿填报、网上确认、提交专业初审材料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
1.导师志愿填报
(1)填报方式
考生通过系统“导师志愿填报”功能填报导师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并提交后,下载打印《导师志愿表》,并在网上确认系统中按要求上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导师志愿填报的,视为放弃参加后续考核考试。
(2)考生仅可在网上报名研究方向下的招生导师中进行导师选择,不得跨报名方向填报导师志愿,否则志愿信息无效,视为放弃参加后续考核考试。
(3)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导师志愿,考生填报的导师志愿即为录取导师,不再变更和调剂,请考生在填报导师志愿时慎重选择。
2.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所有考生必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张图片)
要求上传正、反两面。请确保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文字正向显示。证件有效期不得早于2025年6月15日。
②手持证件照片(1张图片)
要求考生本人手持证件,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拍进照片。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等);姿态端正,双眼平视,头部和肩部要端正;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证件人像面朝前,文字正向显示,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张图片)
见附件2,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后拍照上传。
④导师志愿表(1张图片)
从系统“导师志愿填报”功能处下载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后拍照上传。
⑤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5张图片)
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要求考生本人在每一页的右下角,以及表上指定的地方都必须亲笔签名。其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必须明确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或“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硕士生加盖就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一般为研究生院、研究生处或研究生部,下同)的公章,其他考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的公章。
⑥专家推荐信(2张图片)
由两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见附件3),要求有推荐人的亲笔签名。
⑦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不少于1张图片)
获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及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
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考生,请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⑧四川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1张图片)
见附件4。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自本章程发布之日起至网上确认截止。如使用医院统一的体检报告,须确定体检项目和要求与《四川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一致。
⑨四川美术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张图片)
见附件5。将此表交与本人工作、学习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现实表现、考核是否合格等,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学习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党委或党总支)部门在此表加盖印章。
(2)其他必须上传的材料
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张图片)
未通过学籍校验的应届考生还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图片。
②学历或学位证明材料(1张图片)
未通过学历校验的非应届考生,还须上传相应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图片,三者之一均可。
③现役军人同意报考证明(1张图片)
已入军籍的军校应届生请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军队在职干部请提供军级及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军校应届生和军队在职干部必须上传上述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图片1张。
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可通过学信档案自助免费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
3.专业初审材料需提交的材料
《四川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专业初审学术条件和材料提交要求》详见附件6。考生仅需提交本人代表性成果,不超过三项。
六、考试
博士招生考试分为专业初审、初试、复试。
(一)专业初审
学校博士生招生考试实行专业初审制度。考生达到学校博士研究生专业初审学术条件的,均可进入初试。专业初审合格名单将在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网公布。专业初审材料须在网上确认时同时上传和提交。
(二)初试
1.初试科目
(1)英语:笔试,满分100分;
(2)业务课一:笔试,满分100分;
(3)业务课二:笔试,满分100分;
(4)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满分100分。(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
初试科目具体信息详见专业目录(附件1)。
2.初试安排另行通知。
3.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免试除外)单科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按报考导师,依据初试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导师招生计划的3倍确定复试名单。末位同分者均可进入复试。初试综合分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综合分(学术学位)=业务课一×50%+业务课二×50%
初试综合分(专业学位)=业务课一×40%+业务课二×60%
(三)复试
1.考试科目: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2.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3.综合面试提交材料要求
请考生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5份),封面标注本人姓名、报考研究方向,并在综合面试现场提交评审组,资料提交后不再退还。提交的个人资料包括: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
(2)个人简历。含本人学习工作经历,毕业院校、专业背景、学历学位等,并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业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在读证明;
(3)两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4)未来研究计划,字数不超过3000字;
(5)考生本人代表性科研、创作成果;
(6)考生个人作品集(限美术与书法、设计)。
4.综合面试要求:
针对未来研究、创作计划做一份PPT,完成5分钟的报告陈述,陈述后回答评审组提出的问题。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基本资格
考生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才具备拟录取基本资格:
1.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免试除外)单科成绩均达到学校当年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2.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
3.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
(三)录取原则
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按导师依据录取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1.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如下:
录取综合分(学术学位)=业务课一×30%+业务课二×30%+综合面试×40%
录取综合分(专业学位)=业务课一×25%+业务课二×35%+综合面试×40%
录取综合分计算以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如末位录取综合分相同的,综合面试成绩为第二排序,初试综合分为第三排序,英语成绩为第四排序。
按上述原则录取后,如导师计划出现空缺,则对计划空缺导师所在研究方向内达到录取基本资格的考生,按录取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四)定向生须在拟录取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相关费用
(一)培养费用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5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1200元-2500元/学年。
(三)以上费用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九、其他
(一)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招生处官网公开发布。凡报名参加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本章程内容,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章程中所述的各项要求、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规定。
(二)考生应具有良好学术道德,请考生诚信提交材料,并承诺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均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招生规定等不当行为,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身体状况等的复查,凡经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录取考生是中共党员的,无论定向生或非定向生,均须在入学时按规定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学校。
(五)学校保留因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六)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921038,邮箱:jiwei@scfai.edu.cn。
(八)四川美术学院对本章程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网:http://www.scfai.edu.cn/zsb/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川美招生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南路56号
邮政编码:401331
电子邮箱:yz@scfai.edu.cn
联系电话:023-65921056(工作日0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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