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
关系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在物业的安全管理范围中
必须将火灾预防放在首位
部分高层建筑存在擅自改变建筑消防设计和使用性质现象,甚至部分高层住宅被改为办公场所、网店,堆放大量货物,增加了高层住宅火灾危险性。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没有按照要求,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物业管理的内容,也没有与业主或使用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责任书。
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只能维护公共卫生,解决日常生活中百姓碰到的琐事、杂事,对消防安全不过问,消防安全管理形同虚设。
大多数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导致建筑附近的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被占用;还有的小区在消防车道出入口处设置路桩等障碍物,造成火灾等意外发生时消防车辆无法进入;甚至有的将登高作业场地设置为绿地、花园,影响消防登高车展开作业。
部分小区建筑楼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纸箱杂物,或被自行车、电动车占据,甚至部分安全出口被锁闭,居民将消防通道据为己有。
小区内的消防设施完好率、合格率低,消防设施存在破损、未及时维护保养现象,导致火灾发生时,无消防设施可用的情况。
物业管理单位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或没有定期开展演练。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和疏散演练。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自动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测。定期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禁楼道存放杂物、严禁楼道停放电动车、严禁管道井堆放杂物,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车通道畅通。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组织单位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广播、视频、公告栏等途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劝阻、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对劝阻、制止无效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及时报告当地消防部门。
(一)应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二)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 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要求;
(三)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四)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一)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二)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物业管理人员一定要
严格遵守消防管理职责
为住户筑牢这一层“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