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又一村土地拟被征收!

民生   2024-11-13 20:01   江西  

凤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凤政〔2024〕72号


为保障新乡市“四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线项目(凤泉区段)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凤泉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水域及水利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涉及潞王坟乡王门村,四至范围:东至王门村林地,西至王门村林地、耕地,南至王门村耕地,北至王门村林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凤泉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凤泉区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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