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凤政〔2024〕66号

民生   2024-10-08 20:48   河南  


凤泉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凤政〔2024〕66号


为保障凤泉区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凤泉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机关团体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涉及耿黄镇大黄屯村,四至范围:东至大黄屯村林地,西至规划路,南至暄和路,北至凤泉区存量建设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凤泉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凤泉区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凤泉党政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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