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行动】“五大曝光”!南木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曝光近期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民生   2024-11-15 18:50   西藏  

根据秋冬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安排和南木林县公安局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部署,南木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保持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安全、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交警大队近期查处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切莫心存侥幸,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置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

一、

酒后驾驶机动车

姓    名:拉某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违法地点:512省道4km处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对拉某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

姓    名:多某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4日

违法地点:562国道442km+50m处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对多某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


交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

无证驾驶、准驾不符

姓    名:多某

违法行为:准驾不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5日

违法地点:208省道553km+50m处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多某驾驶证记9分并处罚款。

姓    名:达某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9日

违法地点:562省道433km+200m处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达某处罚款。

姓    名:多某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4日

违法地点:303省道1812km+300m处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多某处罚款。

姓    名:钟某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日

违法地点:南木林镇白玛当村附近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钟某处罚款。

姓    名:张某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5日

违法地点:562国道441km+50m处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张某处罚款。

姓    名:石某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违法地点:102县道65km+100m处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石某处罚款。

姓    名:次某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6日

违法地点:102县道68km+100m处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次某处罚款。

姓    名:顿某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9日

违法地点:208省道599km+200m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顿某处罚款。


交警提示:

准驾不符等同于未取得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三、

肇事逃逸

姓    名:次某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8日

违法地点:南木林县南木林镇仁欧村附近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次某驾驶证记6分、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

姓    名:旺某

违法行为:准驾不符、肇事逃逸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4日

违法地点:南木林县城西环路与甲岗北路路口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旺某准驾不符、肇事逃逸合并执行驾驶证记15分、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

姓    名:达某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违法地点:南木林县城潍坊路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达某驾驶证记6分、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

姓    名:平某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违法地点:512省道14km+300m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6分、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


交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南木林交警提醒您,曝光不是目的,生命只有一次,各项交通违法行为都是诱发交通事故的高危因素,“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为了您的安全,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交警大队将继续严格执法,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对涉及公职人员的酒驾、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抄告纪检监察部门。



南木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11月15日


平安南木林
宣传公安工作,服务百姓民生,加强警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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