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申报、形式审核、信用核查、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等程序,现将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三方审计机构拟备案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匿名提出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异议意见,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0971-8244566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971-824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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