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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居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
产业集群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4〕122号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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