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本次发布的新标准: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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