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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在2023年前三个季度销售费用率保持在36%左右的情况下,贵州百灵第四季度销售费用率竟高达81.73%,存在明显异常。
尽管贵州百灵称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调整了销售模式,但记者发现,2023年上半年公司就进行了相关调整,且2023年和2024年的前三个季度销售费用率均未发生显著变化。
多位受访财务专家表示,贵州百灵2023年第四季度销售费用畸高,反映出公司可能存在跨期结转销售费用的问题。跨期结转成本费用将导致财务报告失去真实性和公允性,违反了会计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报记者就此电话采访贵州百灵董办主任陈智,对于2023年第四季度销售费用率异常问题,对方表示无法回答。
根据更正公告披露,贵州百灵对2023年年报中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相关数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分季度加总数与2023年年报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对此,资深财务专家刘志耕向记者表示,贵州百灵更正公告依然存在许多疑问。年报差错不能简单归结为重复计算,公司还需要解释更深层次的原因。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根据合并利润表数据进行分季度推导,贵州百灵2023年第四季度销售费用达11.88亿元,占全年销售费用的比例为51.40%,第四季度销售费用率高达81.73%。贵州百灵2023年第一、二、三季度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6.22%、35.90%和36.09%,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销售费用率分别为49.65%、38.70%和35.87%,并不存在显著差异,且都远低于2023年第四季度的水平。从各年度的第四季度情况看,贵州百灵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四季度销售费用率分别为43.69%和41.69%,同样都远低于2023年第四季度的水平。进一步横向比较发现,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体量基本相当的昆药集团、以岭药业和葵花药业2023年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1.58%、26.21%和23.97%,达仁堂、同仁堂和白云山等头部公司2023年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5.86%、19.98%和8.30%,也都远低于贵州百灵的销售费用率。对于销售费用增长异常,贵州百灵在2023年年报中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对销售模式进行了调整,将部分省区销售模式调整为直营模式,增加了部分销售费用。同时,公司对结算模式进行了调整,严格按照销售政策执行考核工作,增加了预计的销售费用。但记者追溯发现,贵州百灵销售模式相关调整发生于2023年上半年,而2023年和2024年的前三季度销售费用率波动并不显著。这反映出公司对第四季度销售费用畸高的上述解释合理性存疑。业内人士表示,结合中成药行业和公司情况来看,不排除贵州百灵在2023年第四季度对销售费用进行了一次性计提的“财务大洗澡”。对于贵州百灵上述更正公告,资深财务专家向记者表示,从调整后的数据拆分来看,第四季度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确实太高。如果第四季度数据准确,那么其他季度的销售费用存在虚报和少报的可能性;如果第四季度的数据是跨期调整后的结果,那么分季度数据涉嫌造假。多位受访财务专家表示,贵州百灵2023年第四季度销售费用率畸高,表明公司可能存在跨期结转销售费用的问题。跨期结转成本费用将导致财务报告失去真实性和公允性,违反了会计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通常被视为财务造假行为。河北某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何先生向记者表示,销售费用造假往往关联公司其他财务指标的造假,包括收入、成本、利润、存货、应收账款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指标。今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明确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上述《解答》明确,公司、企业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规定,跨期确认收入、跨期确认成本以及跨期确认应当计入当期利得或损失等情形,属于财务造假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案交易真实存在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上述《解答》还特别明确了对公司、企业违反规定在账目上作跨期确认的,伪造财务数据后又实施虚假平账行为的,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违法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上,对于贵州百灵销售费用异常问题,贵州证监局已经对公司主要负责人采取了2次警示函、1次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同时对公司采取了3次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贵州证监局将根据后续核查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安排。其中,2023年12月,贵州证监局对贵州百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前年度销售费用未及时入账、实物赠品未及时入账、实缴税费列报错误、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不规范、内部未实现损益抵消错误、收入确认跨期、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等问题。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2024年6月,因贵州百灵2023年年报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贵州证监局再次对贵州百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于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的原因,贵州百灵称,受相关内部控制失效影响,公司未能在2024年1月及时发现市场费用方面的问题,致使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2024年8月,贵州证监局再次对贵州百灵采取责令整改、对公司主要负责人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涉及的问题包括销售费用归属期间不准确等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以上问题导致公司多年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按照贵州证监局的监管要求,贵州百灵应对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必须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但至今贵州百灵仍然没有披露整改报告。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4月,年报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贵州百灵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主要原因包括审计机构无法就公司市场开拓及促销费用等销售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