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部署,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践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理念,吸引更多的律师共同服务于乡村(社区),2025年1月11日,由昆明市律师协会主办,昆明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与社区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承办的第三届“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昆明交流会在昆明阳光酒店成功举办。
开幕式上,昆明市司法局副局长、昆明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胡昌坤、昆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强、红河州律师协会副会长刘金祥、南京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舒群、红河州律师协会副会长刘金祥、贵州省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镇分别致辞,既表达了对本次交流会的期望,又对法律服务乡村振兴提出意见和要求。
胡昌坤副局长表示,昆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统筹调配全市律师资源,广泛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夯实乡村振兴的法治基石。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胡昌坤副局长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做好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提供优质服务,积极维护和谐稳定;三是延伸服务范围,助力乡村经济发展。
李强副会长表示,昆明市律师协会始终把服务乡村振兴作为使命任务,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出发点,以解决乡村“急难愁盼”问题为落脚点,多措并举为乡村群众提供多元化、信息化、精准化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昆明市律师协会将提高政治站位、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增强乡村地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乡村振兴奉献出法律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刘金祥副会长表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律师则应当主动作为,发挥专业作用,做好宣传推广和法律服务推广,以法律服务意识到各级政府进行政策创新和人才引进,解决乡村振兴发展中的用地和资金问题,以及乡村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升乡村的发展动力,提升乡村知名度和吸引力,提升农村农民的法律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科学发展意识,以促进乡村振兴发展。舒群主任表示,南京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很荣幸受昆明市律师协会的邀请,参加此次“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昆明交流会,希望通过本次交流会,充分学习昆明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与社区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的先进经验和成果,为南京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宝贵的借鉴,助力乡村振兴。王镇主任表示,感谢昆明市律师协会的邀请,为贵州省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提供了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期待通过本次研讨会,与各位行业专家探讨如何在乡村振兴中获得律师生存资源,拓展业务,为律师行业探索发展的新思路、新路径,为西南地区乡村振兴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昆明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与社区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梁隆乾、贵州省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镇、红河州律师协会副会长刘金祥、安徽乾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德礼、云南明直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正怀、昆明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与社区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丁敏分别带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个“重要”与律师乡村业务开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前世今生、历史使命和律师行业的商业机会》《法治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社区养老开发建设问题初探》《文旅融合发展视角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研究》《农村房屋买卖纠纷的思考视角》的专题分享。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个“重要”与律师乡村业务开拓》
梁隆乾主任围绕农村法律服务市场需求趋势预判、“统分模式”“新型集体”与律师工作关系、机遇与挑战评估三个方面展开分享,并指出,三个“重要”是核心,“集体”是基础,“共同富裕”是目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前世今生、历史使命和律师行业的商业机会》
王镇主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二条的理解为出发点,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前提条件——代表成员集体行使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村经济组织的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是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受限于一定区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使命”“与农村集体经济的同向、同步发展,创新展业空间”六个方面展开分享。刘金祥副会长就法治乡村建设中存在乡村法律制度尚不健全、法治乡村建设几乎无资金保障、法治乡村建设人才屈缺、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应当增强服务意识,促进乡村公平正义;二是,健全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制度;三是,加大乡村法律服务保障制度;四是,强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刘德礼主任围绕社区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社区养老的窘境、高科技的介入可以解决社区养老的瓶颈、法律保障等方面展开分享。王正怀主任及两位律师助理围绕旅游内容产权、产权制度对乡村旅游的支撑作用、乡村旅游文旅融合发展与现行农村产权制度的矛盾、构建适合当代农村文旅融合发展的产权制度创新、结论与讨论五个方面展开分享。丁敏律师结合昆明市官渡区的相关案例,围绕农村房屋买卖后发生纠纷的背景和原因、纠纷涉及的案由、如何准确分析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诉求如何通过诉讼请求实现、律师专业服务的价值如何体现、农村房屋买卖非诉专项服务如何走进社区和村委会几个思考维度展开阐述。圆桌会议中,在云南义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长康的主持下,南京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舒群,安徽乾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德礼,昆明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与社区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骆珅方、迟学兴、刘燕,北京市君泽君(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宛灵作为第一轮圆桌会议的嘉宾,围绕“律师在乡村发展中的作为与律师业务拓展”的主题,结合自身的宝贵经验和成果,探讨了律师在农村、社区发展中的作为与业务拓展。在昆明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与社区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晓炜的主持下,昆明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与社区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王娅琳、杨建刚、孙小涵,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师、莫斯科大学博士何明军,保山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白永仓,上海德禾翰通(昆明)律师事务所“政府与公共法律业务中心部门负责人”张晓娟,贵州大学在读研究生谢光莲作为第二轮圆桌会议的嘉宾,就“乡村纠纷解决与乡村法治”进行深入研讨,并结合自身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的独特体会,为与会律师提供了乡村纠纷的创新性解决思路。
梁隆乾主任作总结发言并表示,本次交流会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振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昆明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与社区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分享昆明律师在乡村法律服务方面的工作亮点,积极走出去与省内外专家学者及律师同行进行交流,为乡村振兴提供全面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次交流会围绕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治理中遇到的问题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为昆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标志着昆明市律师行业在乡村振兴与法治建设融合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未来,昆明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与社区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将在协会的领导下,继续携手各方力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探索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为乡村地区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律支持,共同书写乡村振兴与法治同行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