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法院以“党建+”
铺就“护苗”成长路
保亭法院坚持党建引领,通过开展一系列“党建+”实践项目,推动党建与审执主业、“护苗”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保亭法院于今年开学季前启动“党建+护苗”专题工作,在做好“开学第一课”普法宣传之外,妥善处理涉学校(园)、涉学生案件。8 月 30 日,保亭法院妥善处理一宗涉及幼儿园承包经营权案件的资产设施设备清点登记工作,在依法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幼儿园新学期顺利开学。
2016 年,海南省国营某农场将原由其经营管理的一所幼儿园土地、房屋、配套设施设备等全部国有资产移交给保亭县人民政府。在此之前,某农场已将该幼儿园对外承包给刘某经营。保亭县政府接收该幼儿园后,指定由保亭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后更名为保亭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管理,并由原承包经营人刘某继续承包经营直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合同承包期满后,双方未续签租赁合同,亦就补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刘某拒不移交退场,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诉至保亭法院。
保亭法院收到该案起诉材料后,发现离开学不足 4 天,案件处理可能影响幼儿园正常开学。院党组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案件会商研究解决方案,决定由法院组织当事双方对幼儿园内设施设备进行清点登记,为后续司法鉴定和调解、审理奠定基础。方案确定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均同意法院调解方案。
8 月 30 日,保亭法院组织各方人员进行现场清点,历时 4小时清点完毕,顺利交付幼儿园给原告,既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新学期新生能够如期入园开学。
司法有力度,青春有温度。保亭法院将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护苗合力,以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执笔:莫掬岚)
来源:保亭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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