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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落实县级干部联系乡镇、寺庙僧人、户及县级河(湖)长、路长、林(草)长责任,确保相关工作持续有效推进,8月1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商海江前往塔尔玛乡鲁仓寺,11村、12村、13村、14村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鲁仓寺
林(草)长
道路
在对口联系寺庙鲁仓寺,商海江检察长重点进行了走访慰问,思想引导、法治宣讲、调研帮扶等工作。实地查看寺庙基础设施建设,与僧侣、驻寺干部交心谈心,详细了解其生活修行和寺庙管理以及思想状况,并传达党和国家的利寺惠民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僧侣牢固树立“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意识,依法依规开展佛事活动。在对口联系户工作方面,以思想发动、宣传教育、情感沟通、物质思想帮扶等工作为重点开展包保工作,商海江检察长与2名应届高校毕业生通过电话联系了解生活就业情况。在对口联系道路工作方面,积极履行路长工作责任,对塔尔玛乡至班戈县新吉乡交界X630段的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桥段、公路养护、路域环境治理等情况开展了第三季度巡路工作,车辆行驶里程达到了200余公里。在对口林(草)长工作方面,充分落实“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坚决扛起保护发展草原资源的政治责任,以全面推进林草长制为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抓手,充分发挥绿色生态优势,统筹推进林草长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听取村书记情况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了草长制度落实、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和草原防火、草原沙化以及生态岗位人员履职等情况。同时,向群众宣传草原防火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第三季度,对塔尔玛乡11村、12村、13村、14村草场突出重点区域,找出薄弱环节开展巡草工作1次。
供稿:检察综合部
编辑:顿 珠
审核:索朗次仁
监审:商 海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