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
关于2025年抚仙湖封湖禁渔的
通 告
为科学养护抚仙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抚仙湖生物多样性及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鱼类资源,促进渔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抚仙湖封湖禁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抚仙湖封湖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湖禁渔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中午12时起至2025年7月1日中午12时止,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封湖禁渔区域:抚仙湖水域。
三、封湖禁渔类型:禁渔期间,在抚仙湖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活动(岸上手竿、娱乐性垂钓除外),禁止收购、加工、晾晒和贩卖抚仙湖鱼虾贝类;禁止以任何形式破坏抚仙湖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因科研调查需要采捕抚仙湖鱼类的,按照开展科研活动报市湖泊管理机构批准。
四、封湖禁渔期间,一是落实渔船归港制度,2025年1月1日至1月15日期间将渔船集中到指定地点(渔港)封存停放,实行集中管理,同时做好湖面浮漂清理工作,确保湖面干净整洁。对于未按要求上岸封存至指定渔船归港点的捕捞渔船,2025年开湖期捕捞许可证办理和审验一律不予通过;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要求,拆除捕鱼窝棚,拆除私拉乱接电线及电力设施,压紧压实船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群众利用禁渔时段,对渔船进行细致检查,每条渔船应不少于两个水密舱,未达要求的,开湖时不得办理捕捞许可;三是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偷捕行为,对于未按规定封存停放或违规入湖的渔船、堆存的渔网等,一经发现一律收缴。
五、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监督举报电话: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
0877-6916356;
禄充执法点:0877-6927880;
胡家湾执法点:0877-8551061;
北岸执法点:0877-6710044;
海镜执法点:0877-5557056。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来源: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
编辑:吴思颖
校对:李梓菲
责编:王 娟
终审:何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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