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云南一村民因好奇跑到奸杀现场看热闹,不料,第二天他竟成了凶手,很快被判死刑,4年后,却发现凶手另有其人……
卢荣新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是因为他嗜酒如命,而且不知悔改,家里因此一贫如洗,老婆实在看不到希望,坚决和他离婚了。
离婚后的卢荣新,带着女儿过活,但是依旧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2012年9月10日,觉得无趣的卢荣新,联系了村里十几个亲戚朋友一起喝酒聊天。
酒到酣处,外出买酒的同伴带回了一个震惊的消息:“补角寨邓丽在自家玉米地被奸杀了!”
邓丽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女,大家都知道她,卢荣新不免和大家一起唏嘘感叹一番。
之后,他们就继续喝酒,卢荣新直到晚上9点多,才跌跌撞撞地回到家。
第二天早上,酒后半醒的卢荣新回想起头一天喝酒时,邻村美妇死了爆炸新闻,好奇心驱使,也想去一探究竟。
没想到到了补角寨,卢荣新看到案发现场拉了警戒线,警察四周把守,又听围观的村民说尸体已经运走了,想看热闹的他觉得没什么意思,就离开继续找人喝酒去了。
因为他的短暂出现,既没有愤怒也没有怜悯,更没有和别的村民一样议论围观,这就引起了办案警察的高度怀疑。
因为,按照罪犯心理学,嫌疑犯一般会事后重返犯罪现场,观察案件进展结果。
9月12日,警察一早带走卢荣新,了解卢荣新案发时及案发前后的详情后,因为的确也没有确凿犯罪证据,9月15日,卢荣新被放回家。
回到家的卢荣新以为自己洗脱了嫌疑,心情大好,又和朋友开始喝起了小酒。
怎料9月18日下午傍晚时分,正在搬运机器的卢荣新,再次被警方传唤。
他万万没想到,这一次竟然被带进去待了4年零3个月。
从再一次带入审讯室开始,卢荣新就感觉和上次问询大不一样。
一开始,问询者出示了一份DNA检测报告,显示检验物是案发现场丢在小河沟的锄头上的提取的,和卢荣新的DNA相吻合。
之后,在50多个小时审讯时间内,办案人员没有让卢荣新一刻停歇,所有问题重复再重复,审讯笔录也签了一次又一次,在这样的熬鹰战术下,是个人恐怕都要精神崩溃了。
卢荣新煎熬着,他心里明白自己没有强奸杀人,却不知道如何能证明自己的清白,最后,恍惚中只能不时地用点头、摇头来回应审讯。
对警察最终拿来的几张纸,也只是机械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便成了他的认罪供述。
随后警察带着浑浑噩噩的卢荣新,马不停蹄地进行了现场指认。
2014年6月9日,西双版纳州中院对卢荣新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时候的卢荣新似乎才酒醒,当听到宣判还要对死者家属经济赔偿时,终于大声抗议:“我不赔,不是我干的,为什么要让我赔?”
而卢荣新的母亲和亲友同样认为他是冤枉的,因为卢荣新压根就没有作案时间,案发整个过程中卢荣新一直和朋友在喝酒,而且醉醺醺的,怎么可能走到一河之隔的邻村作案?
卢荣新提起上诉,要求检察机关重审此案,云南高院裁定发回重审,但原审法院再次执行原判。
接着,卢荣新再次上诉,最后在检察机关的介入下,谜团才一件件被解开。作为本案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锄头上提取的DNA。
可是锄头至少在水中浸泡了十几个小时,在上面提取到DNA物质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且记录显示9月11日就检测了卢荣新的血样,可是警方在9月12日才第一次对卢荣新传唤,证据链存在瑕疵。
犯罪现场指认录像显示,指认基本是在警察提示的情况下做出的。
不仅如此,司法鉴定中心利用新技术,又有了重大发现。
在死者体内提取到既不同于死者丈夫又不同于卢荣新的第三人DNA,这说明凶手应该另有其人。
经排查,DNA属于同村村民洪树华的,2016年8月3日,洪树华被传唤,很快,他就供认了自己的强奸并勒死邓丽的犯罪事实。
2017年1月6日,云南省高院改判卢荣新无罪,当庭释放。
被羁押1570天的卢荣新终于沉冤得雪,那一刻,他和母亲相拥而泣。
2018年1月21日,西双版纳中院支付了卢荣新人身自由赔偿金40万余元,精神抚慰金20万余元,合计60万元。
卢荣新对60多万元的补偿没有提出异议。然而4年多父女亲情的缺失、母亲不能赡养、“强奸杀人犯”的名声又怎能用金钱弥补呢?
卢荣新错判案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有关部门也启动了追责程序,对于办案过程中主观臆断、猜测以及非法取证行为严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