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苏州市“双随机、一公开”10月份抽查结果

政务   2024-11-02 11:13   江苏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为贯彻落实《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241号),认真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如下:

抽查事项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抽查依据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抽查对象

重点单位/一般单位

抽查主体

市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

抽查比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把专项整治对象作为抽查重点。

抽查次数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其他单位按照系统随机生成的抽查计划开展检查。

抽查方式

电脑随机抽查

抽查内容及要求

抽查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抽查要求执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10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支 队

姑 苏 区

高 新 区



工 业 园 区

吴 中 区

相 城 区

旅 游 度 假 区

轨 道 交 通

吴 江 区

昆 山

太 仓

常 熟

张家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对10月份抽查结果进行公示,请相关单位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来源:防火监督处

▌编辑:陈思羽

▌发布:苏州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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