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政务   2024-11-25 17:03   江苏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岗位简介

02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自愿从事消防一线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4、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户籍不限,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11月25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1月25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心电图检查指标正常,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5.0(含)以上(因消防工作特殊性,不能佩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

      6、符合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能标准(见附件2)。

      7、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优先录取:

      (1)原公安消防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灭火救援工作经历的;

      (2)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原工作年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同折算;

      (3)地方院校消防、舟艇驾驶、汽修等专业毕业生;

      (4)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先;

      (5)具有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或从业经历等优先。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者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8)曾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9)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1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从事消防一线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03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接受报名,报名考生填写《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将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如本人身份证信息与户籍信息不一致,需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查询结果,高中学历,扫描上传毕业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50942542@qq.com,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后六位”,附件3《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需本人电子签名或打印签名拍照发送邮箱。网上报名后需至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张家港市北庄路与东苑路交界处,联系电话:0512-58992159,联系人:赵先生)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各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如本人身份证信息与户籍信息不一致,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查询结果,高中学历,扫描上传毕业证书)、驾驶证(报名驾驶员岗位人员)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二)体能测试

      男性体能测试项目包括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负重,达标入职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标准),在三项测试分值均达到55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照三项体能测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70%的方法计算体能测试最终成绩,体能测试最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面试

      在体能测试最终成绩合格线以上,按照体能测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计划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体能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最终成绩×70%+面试成绩×30%=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体能测试最终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

      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由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电话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心理筛查

      面试合格后进入心理筛查环节,心理筛查主要内容为:Hamilton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ilton汉密尔顿抑郁量表,90项症状清单,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筛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心理筛查(根据医院测评结果)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体能测试最终成绩高者进入政审(需提供本人及父母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录用资格。

      (七)人才引进

      消防救援队伍广纳贤才,相同条件下,稀缺人才优先录用。综合表现较好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

04

公示与聘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开展实习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05

工作地点

      原则上统一分配至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也可分配到苏州市城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

06

收入待遇

1、缴纳五险一金。

      2、每年一次职业健康体检,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实习培训期间

      实习培训期2个月(试用期),发放训练补贴(实习期工资)2500元/月,实习培训合格,正式上岗后,次月再一次性补发两个月实习期工资5000元,实习期统一缴纳社保,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习培训不合格,仅享受训练补贴待遇。

      4、在队执勤期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属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样实行24小时执勤,单位承担提供统一的被装和集中食宿。单位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新入职人员人均年收入约13.8万元左右(含社保、公积金等),工资待遇随工作年限、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执勤任务、市财政保障等予以调整。其中灭火救援、工作表现突出,另有相关物质性奖励,且有一定的晋升空间。

      5、休假

      实行轮休制和年休制相结合的休息模式,从入职的第13个月起可申请年休假。

      (1)在符合执勤人数的情况下,已婚且家属在驻地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有轮休假。轮休假为每周1个白天、2个晚上。

      (2)未实行轮休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35天;工作满3年以上的年休假为45天。

07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992158。

08

其他有关事项

      1、此次征召工作由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证书、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2、此次招录不委托任何单位(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无定点代理招聘及培训机构等,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通过中介组织报名一律不予录用。

      3、报名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名人员应保证如实披露本人的健康状况,不得隐瞒、谎报本人疾病,如家族遗传病,先天疾病,传染病等,否则,招录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要求报名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其他后果的,报名人员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

09

解释相关

本公告由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如遇中介机构收取报名费用,请拨打举报电话:0512-58992158。

附件:1、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

          2、体能测试标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入职标准

          3、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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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家港大队

▌发布:苏州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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