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党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尼勒克县公安局公告

文摘   2024-11-08 12:54   新疆  

根据州党委统一部署,州党委第十一巡察组于2024年11月5日至12月4日对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尼勒克县公安局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

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四个聚焦”要求,紧扣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尼勒克县公安局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以上两个单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尼勒克县公安局党组织和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州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尼勒克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所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尼勒克县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1.  受理反映尼勒克县人民法院的信访:

举报电话:15719951331

举报邮箱:2754074467@qq.com

接待室:尼勒克县唐布拉酒店2号楼308室

举报二维码:

2.  受理反映尼勒克县公安局的信访:

举报电话:18040898437

举报邮箱:1491325513@qq.com

接待室:尼勒克县唐布拉酒店2号楼306室

举报二维码:

党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尼勒克县公安局联系信箱:分别设在巡察组驻地尼勒克县唐布拉大酒店门口、县人民医院门口、县农贸市场门口、明盛购物广场门口、玉溪巷子西部入口、武进中学、尼勒克县客运站、幸福佳苑三期、瑞鑫佳苑、新安酒店、各乡镇党委门口等地。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10:00至20:00,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4年12月4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州党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伊犁州党委第十一巡察组

2024年11月5日 

:伊犁州党委第十一巡察组

监制:陈露杰

审核:王正伟

责编:曹   明

编辑:达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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