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6名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p.gov.cn/zfxxgk1/fdzdgknr/rszk2.ht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下半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以国家专业目录为依据,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22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17:0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下半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p.gov.cn/zfxxgk1/fdzdgknr/rszk2.htm)上发布。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复审、综合考察中的资格复核和区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资格复审
报考者在考核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卫健局负责实施。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7日9: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民和南街58号,联系电话:028-38298057)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职称(执业)资格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贴上1寸免冠证件照),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报考者本人到场。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发放考核通知书。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详见《考核通知书》。
五、考核
有效报考人数小于30人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有效报考人数大于等于30人的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需进行笔试考核的具体岗位、考核方式、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规则以及考核成绩计算办法等具体事宜将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p.gov.cn/zfxxgk1/fdzdgknr/rszk2.htm)上另行公告。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均设最低分数线。
笔试考核最低分数线为:所有同类同题参考人员有效笔试考核成绩的平均成绩×80%
面试考核最低分数线为:75分
笔试考核成绩低于笔试考核最低分数线、面试考核成绩低于面试考核最低分数线的均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包含各环节递补人员)。
考核成绩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p.gov.cn/zfxxgk1/fdzdgknr/rszk2.htm)上发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核成绩相同的,加试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p.gov.cn/zfxxgk1/fdzdgknr/rszk2.htm)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区卫健局和区人社局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考核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七、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综合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职称(执业)资格等原件和复印件。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区卫健局和区人社局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考核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p.gov.cn/zfxxgk1/fdzdgknr/rszk2.ht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卫健局和区人社局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考核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区人社局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区卫健局和区人社局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考核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招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详见《岗位表》),招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五)《岗位表》中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招聘人员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再聘用到具体单位。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028-38298507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9309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监督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028-38444441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38508955
相关事项提示: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p.gov.cn/zfxxgk1/fdzdgknr/rszk2.htm)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综合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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